以前被周家壓下去的受害者也紛紛聯名上告,省內多家媒體也紛紛報道跟進曲陽市的嚴|打典型案件······

總而言之,這一次不管周正輝招不招供,對於他應受的懲罰已經無傷大雅了。

作為嚴|打的典型,最低三十年以上,最高死刑。

方敏敏畢竟只是一個學生,第一次把心中的惡念轉化為實際行動,結果呢,更是完全超出了她的認知範圍。

整個人都嚇傻了,警察問什麼,她就什麼,包括之前她被周正輝強迫|猥|褻的事。

問詢的兩個警察面面相覷,不知道應該她是可憐呢還是可惡呢,只能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公安同志,你們一定抓錯人了!”

方敏敏的母親胡大華滿臉焦急。

為了給讓女兒又足夠的錢上學,她現在整天在外面收雞蛋賣雞蛋。

也不僅僅只是收雞蛋賣雞蛋,有時候賣家要是有其他要求,她也願意,只要給錢就行······

是,是很見不得人,那她現在也沒辦法,女兒上學的學雜費,還有生活費都是不小的一筆開支,她又不想女兒吃苦受罪,只能儘量讓女兒和以前孩她爸在的時候過一樣的日子。

因為她乾的事情不乾淨,她都是去離郭家村很遠的村子,經常一出去就是好幾天。

所以這次學校和派出所通知到村子裡,她又不在,村子裡也聯絡不上她。

今天早上她回村子才知道女兒出了大事,不僅她知道了,全村都知道了。

她也沒敢耽擱,就搭車趕到了市裡。

找到派出所,問公安是咋回事,莫名其妙把她女兒抓了。

她女兒可是一中的學生,學生天天在學校上學,能犯啥事?

派出所一個國字臉年輕警察負責接待胡大華,國字臉警察反問她的身份,胡大華一,人家翻了翻檔案:

“方敏敏是你女兒?”

“……是。”

“那你知道你女兒方敏敏指使混混,持刀攔截女同學,試圖欺辱女同學嗎?”

她完全六神無主了。

最終胡大華問的,是不是搞錯了。

“公安同志,我們和卞家媳婦郭雲繡是親戚,一家人的事,不用鬧到派出所,等我見見郭雲繡,把誤會解開就好了。”

胡大華想見郭雲繡,國字臉警察看她的眼神好像在看傻子:

“受你女兒方敏敏和周正輝指使的混混經受不住良心的譴責,已經招供了!”

這真是親戚?

就算嫌疑犯是親戚,那也不可能比自己的女兒親啊?

胡大華心亂如麻。

如果公安沒撒謊……那敏敏不是要坐牢?

國字臉警察對胡大華一點都不客氣:

“這個案子,市公安局和教育局的領導都很重視,你這個當家長的反而當成兒戲,你見郭雲繡也沒用,這是刑事案件,進入了立案偵查階段,你要強迫郭雲繡原諒方敏敏,這案子也撤銷不了,該咋判還是咋判!”。

唉,國家的普法工作還有待加強啊,是親戚咋了?就算是親爹僱人要傷害自己女兒,那也是刑事案,和家庭暴力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