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小有名氣(第2/3頁)
章節報錯
他只是寫給平凡百姓看的,僅此而已。
文筆並非是獲得浩然氣的必要條件,話本小說和詩詞歌賦也不相同,所以,他才沒有去認真考究這塊。
陶大郎問道:“你能告訴我,你到底用了多長時間,寫出的這兩篇故事麼?”
孟川伸出一根手指。
陶大郎皺皺眉頭,“一天?”
孟川點點頭。
“當真只用了一日時間?”
陶謙被徹底震撼到了。
僅用一日的時間,就寫完了這兩篇故事,這已經不能用‘匪夷所思’來形容了,簡直就非人哉啊!
實際上,孟川前前後後,除去睡覺的時間,總計只用了三四個時辰左右!
這已經是一種非常恐怖的速度了,倘若如實相告,陶謙肯定被震驚到合不攏嘴,實際上,現在也差不多了。
按理來講,三四個時辰的時間,寫了兩篇故事,就這個速度,應該會讓孟川滿意了。
事實上,對比前世寫網文的速度,還是太慢了。
如果說這兩篇故事,其中一篇是拾人牙慧,靠著前世文豪的肩膀站了上去,那麼‘趙懷安’的故事,完完全全就是原創了,而這篇故事,也充分得到了陶大郎的肯定。
可見,在綜合了前世今生的優勢後,孟川在寫文方面,邁出了一個巨大門檻。
“確實只用了一日。”
孟川稍微解釋道:“要是以前的我,用一日時間,寫出這兩篇故事,是萬萬不敢想的,不過,經過大徹大悟的我,其實速度還可以更快一點兒。”
“這...”
聽到他的回答,陶謙已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是好了。
他現在滿腦子裡,除了驚訝還是驚訝。
“子淵,你到底有了什麼奇遇,能跟我說說麼?”陶謙還是很納悶。
這個事情,就很難讓人理解。
孟川道:“在你入獄之前,我去過濟州府嶧山,在那裡遇到了一位老先生,他教了我幾日寫故事的方法,令我茅塞頓開,不過至於是什麼方法,恕我無從告知。”
每個人都會有點秘密,他將話說到這個份上,已經夠可以了。
言多必失,說得越多,對方反而越疑心,恰恰點到為止的解釋,能讓對方浮想聯翩,進而自己就將邏輯不足的那部分補全了。
而他在陶大郎入獄之前,確實去過嶧山,只不過是去遊山玩水了。
日錄中有寫。
回到縣城裡之後,前身便聽說了陶大郎因汙穢書籍一事入獄被抓了。
“原來如此。”
陶謙由衷佩服道:“不管怎麼說,你有如此進境,也能有利於我,這兩篇精彩至極的故事,我收下了,你開個價吧。”
在他沒有入獄之前,也確實聽說孟川去遊山玩水了。
所以對此並未有任何懷疑。
只是他現在仍然還沒有從震撼當中回過神來,畢竟,一日的時間,兩篇好文便新鮮出爐了,實在是不可思議。
說是怪才也不為過。
對!
就是怪才!
在他眼裡,怪才比天才還要高上一個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