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賣書(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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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些人不僅連故事都寫不出來,甚至為了讓自己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學性’,還濫用詞彙堆砌,一些地方,根本就是詞不達意。
當然,更有甚者,為了讓自己的小說看起來‘高大上’,不會用文言文,還偏用,這就導致全篇陷入了不文不白的尷尬境地,這是一部小說作品最大的忌諱。
孟川儘量避免這些新手容易犯的問題,直接將自己的作品定義為通俗話本,換句話說,就是生前寫給人看的,不是死後讓人拿來懷念的。
前世一些作家,做不到改變,執拗的性格使其無法迎合市場,還偏說編輯不識才,讀者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自己的著作...都是寫文字拿來賣錢的,說這麼高尚作甚?
這豈不就是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
真要是一心只求文學性,就別靠書賺錢,想靠寫書賺錢,就放下身段,多去學習。
這是孟川總結的經驗。
無論前世今生,他都認為,真正的有才之士,是不會被埋沒的,當然,除了那些自詡不凡的‘天命作家’,這種人一向偏執的認為,自己作品不火,不能怪自己,要怪就怪編輯不給推薦,讀者不給打賞。
殊不知,不懂得‘應時思變’的作家,肚子裡恰恰是沒有多少墨水的,不僅無才無德,整日還無病呻吟。
孟川不想做這種人,所以他必須要結合當前世界的文化,突出自己的寫作手法,來思變圖強。
所以,就有了改良版的‘煞鬼篇’出現在陶大郎的手裡。
他從不覺得,自己寫書是為了文學,也從不認為,自己是一名讀書人或者文人,他只是一個俗人,靠寫書謀生,僅此而已。
先歷世俗,後知大雅。
只有卸下偽裝的俗不可耐,才是最為尊貴的‘雅’。
“好!好!好!寫得好啊!一眼就透,無需細細揣摩,不料孟兄你初寫通俗話本,便就達到如此境界,當真妙哉!這煞鬼外貌、怕網和避煞方法,寫得也是神乎其神,當真確有其事?”
陶謙看完整篇故事,讚不絕口。
孟川不假思索道:“假假真真,真真假假,有人信便為真,不信便為假,這東西,哪兒說得清楚?”
故事裡都已經交代了,切勿按照書中所寫,捕捉煞鬼...要是有人真信了,那他也沒辦法。
“甚好,不知這些方法,子淵兄是從何處知曉的?”陶謙好奇詢問。
孟川回應道:“此前遊歷,見到過一位老前輩...”
“停!這不重要!”
陶謙道:“說實話,我讀過這麼多年的雜文異事,這篇故事,足以稱得上是佳作,只是...這與我拜託你寫的內容,好像沒有太大關聯吧?”
孟川挑了挑眉頭,“別傻了陶大郎,方與縣的事情能寫?即使你把縣衙吹到天上去,一旦引起任何不好的事情,你我都會首當其罪。”
“說的也是...”
陶大郎思慮再三,開口道:“這篇話本我很滿意,等我一下,我去給你拿銀子,但是要提前說好,這篇雜文,你不得在販賣給任何人!而且你以後有了任何的新稿子,第一時間得賣給我!”
孟川點了點頭,當作回應。
‘煞鬼篇’的結尾,他稍稍改動,將婦人的死,歸咎於煞氣之上。
大概故事情節就是,婦人的丈夫死了,到了回煞之日當天,有煞神來代替地府,暫時將死者魂魄關押,防止在這一天,死者魂魄融入屍體當中,成為煞鬼。
可惜,煞神喜食,看到死者的無數貢品,心中犯了貪吃的念頭,在吃飽喝足之後,被許多人的‘生氣’趕跑,然後死者丈夫融入屍體中化為了煞鬼,基本與常人無異,只是不能久駐陽光下。
煞神因為沒有將死者魂魄關押,受到了懲罰,被當地城隍刑拘二十年。
後來,婦人前去城隍廟燒香,恰巧城隍神外出辦事,又無意間看到了即將被釋放的煞神,它為了報二十年牢獄之苦,將煞氣侵入婦人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