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內策(10月求訂閱月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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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打下一塊地盤就有產出。
王弘毅打下的每一塊地盤,都需要派出官員治理,拿出糧食支援,這樣才能一步步將吸血的器官,變成造血的器官。
但這需要時間,需要人手。
他崛起的時間還是太快了,哪怕他想盡辦法尋找人才,但還是不夠,只能大幅度依賴降臣和官吏。
官吏的危害王弘毅這種有現代經驗的人不是沒有看到。
大肆重用降臣也有尾大不掉之患。
最後還是逃不過一個輪迴,各種利益集團只是換了一層皮,又重新活躍在朝堂之上。
所以王弘毅停下來了。
一方面是修生養息。
另一方面則是確立各種規章制度,治理內政。
其中,王弘毅主要推的政策有三。
第一個政策是在加大學堂,講武堂的投入,並加入明經科,培養適合的官吏人才。但不會直接給他們做官,而是先讓他們從典吏這些官吏職位做起。
因為大燕朝科舉取士,進士一出來就是七品官員,如此厚待,就導致天下讀書人一心撲在讀書上,十年寒窗,就為一朝金榜題名。但做了官員之後,卻沒有足夠的管理經驗,這就導致縣裡面的大權,是落在了吏員之手。
有道是流水的縣令,鐵打的吏員。
王弘毅吸取這個教訓,不取也!
不過這些官吏把持了官府的基層工作,漸漸演變成家族性經營,王弘毅這樣做,其實是做了他們乳酪,會激起他們反抗,對此,王弘毅也有相應的措施安撫,就是放開了官吏的晉升渠道,並提拔了幾個比較有能力的年輕小吏起來做官。
這才使得王弘毅的政策有力地推進下去。
第二個政策是確定攤丁入畝政策。
攤丁入畝,又稱作攤丁入地、地丁合一,在現實世界,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賦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是清朝政府將歷代相沿的丁銀併入田賦徵收的一種賦稅制度,標誌著中國實行兩千多年人頭稅(丁稅)的廢除。
這一制度的實行,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經濟負擔,促進了人口增長。勞動者有了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賦稅規則的簡化減少了官府打馬虎眼任意加稅的可能。
因為之前都是人頭稅,也就是丁稅。
於以前按人徵丁時,他們人數最多,又經常受到來自地主及其他有權有勢者的負擔轉嫁,故其負擔遠超過按其土地財產應當承納的比例。而在攤丁以後,按土地或田賦數均攤丁銀,這部分農民土地較少,負擔自然較前減輕;攤丁後紳衿優免權取消,他們的土地一例攤銀,從而負擔丁銀的土地數量增加,也使得農民負擔相對減輕一些。
像前世王弘毅按慣例徵稅,但也引起民怨,原因很大就是那些原本該納多一點稅的地主階級稅收少了,而那些無地少地的農民,卻被剝削得更重了。
攤丁入畝之後,這種情況就會大大改善。
第三政策就是官紳一體納糧政策。
固有的封建社會中考取功名者免徭役賦稅的制度,官員地主一類真正富有的人卻不需上交多少賦稅,這不但使財政負擔落在窮苦百姓身上,而且會迫使百姓為了避免納稅,而將土地託付在這些免稅官員地主身上,加重人身依附的同時,也會造成國庫空虛。
蜀地這種情況還不明顯。
但等王弘毅統一全國,發展數十年,這種情況就會變得很嚴峻。
那時候,如果想對官紳政策下手,受到的阻力就會特別大了。
所以王弘毅未雨綢繆,趁著地盤還小,官僚利益階級還不是特別強的時候,就定下規章制度來。
等以後打下其他地盤,推行過去,就成定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