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走後,程默整個人完全放飛自我了。整日該幹嘛幹嘛,好像她這次回來,從未遇見過那樣一個人,也從未對他有過非分之想一樣。

除了正常上班時間外,她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健身房對著雄性生物的腹部線條做養眼訓練。

不僅如此,程默還給自己報了插花、茶藝、瑜伽等修身養性(戒男色)的課程。

雖然這些課,她已經上過N遍。

朱思宇時不時也會過來找她聊聊天。無非就是吐槽婆婆八九事,炫耀老公二三事。興致來了就給她講一些她小說裡的精彩橋段。

程默實在忍受不了的時候,偶爾也會給她提一些人設塑造方面的意見。

日子就這樣過著,也算有滋有味。

直到有一天,朱思宇向程默諮詢了一個極其神秘的問題——夜店女王的一天都是如何度過的!

因為她現在正在構思的霸總小說裡,第一女主的身份就是夜店女王!

朱思宇的文筆到底如何,程默無從知曉。

但她天馬行空,無處安放的想象力,她倒是深有體會:“你確定,你寫的是文藝小說,而不是小黃文?”

自然,朱思宇又送了程默一個同款白魚眼。

話說文學藝術高於生活,卻也來源於生活。朱思宇好不容易靈感大爆發,想到了一個這麼好的切入點,說什麼都要去體驗一把夜店女王的生活。

朱思宇心血來潮,拎不清輕重。程默腦子可沒進水:“你如果好奇,想去見見世面就明說!等你卸貨成功,沒準兒哪天姐姐心情好了,就帶你去!”

“可我今天就想去嘛!”

卸貨了再去!那還不如趁現在趕緊去。現在娃在肚子裡,怎麼蹦躂也總甭不出肚皮外。以後出來了,她這個當孃的可指不定能比現在自由。

“你這麼任性!問過你肚子裡這位小朋友的意見嗎?”

“問過了!他回了我兩個字——‘准奏’!”,“程默!人家大夫說了,懷孕就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需要多加註意,我這都已經過了十二週了!你就陪人家去嘛!好不好?好不好?我知道,親親你最好了!mua!”

心再硬也比不過人家會撒嬌!

最後,在朱思宇的死纏爛打、軟硬兼施下,程默不得不同意和她一起去實地體驗一次真正的女王生活。

一整個下午,兩個女人都在捯飭自己的臉。

直到她們確定自己的模樣就算是親媽見了也認不出來的時候,兩人才鬼祟著朝安市最大的夜店——慕斯酒吧奔去。

眼看就要到酒吧門口,程默邊解安全帶,邊交代朱思宇:“待會兒進去,你就時刻跟在我後面!如果有男人來找你搭訕,就說自己喜歡女人!如果有女人來找你,就說自己喜歡畜生!懂?”

“你確定,你把我弄成這個鬼樣子,還會有人來找我搭訕?”

朱思宇伸手把自己的波波頭假髮使勁兒往下按了按,又瞥了一眼自己身上不知道程默從哪兒弄來的活像校服的藍白條運動服,抱怨道。

“姐姐!你是孕婦!不是D婦!打扮那麼漂亮想幹嘛啊?再說了,你是來尋找創作靈感的,又不是來撩漢的!”

就這樣,程默把車鑰匙扔給門口的侍應生後,兩人強裝鎮定邁著妖嬈中又帶點六親不認的步伐,開啟了浪姐模式。

還沒走幾步,就見朝陽披著一件淺灰色大衣站在門口正等著她們。

“不是說不來的嗎?”

程默和朱思宇下午自打定主意要來“盤絲洞”一夜遊後,就輪番開始遊說朝陽。然而直到二人出門前,她都不曾鬆口。沒想這會兒,都已經在這兒等著她們了。

“誰肚子裡還沒有二兩好奇心呢!”

朝陽前三十年的人生字典裡,只有乖巧、學霸、賢妻、良母這樣的形容詞。但這並不代表她對這個世界沒有好奇心,沒有探索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