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掌勺廚娘(第1/2頁)
章節報錯
夥計把野豬放到秤上一稱,不多不少,就是剛剛團圓說的斤數,兩百五十斤,夥計嘖嘖稱奇,“團圓姑娘,你是桃源村的吧?”
“是啊。”團圓在這鎮上大名鼎鼎。
外人知道桃源村的李團圓,不是因為她會“打獵”,而是她的草編手鐲,畢竟全鎮上這麼多編草編手鐲的,手鐲能進入嚴家商行,又受到眾多官家小姐的追捧,連方縣令的掌上明珠,大閨女方珍榮都喜歡,可就只有團圓編的了。
“那就邪門了,你這野豬從桃源村到鎮上,這麼遠的路,怎麼就一點沒掉秤呢。”夥計百思不得其解。
團圓沒想到夥計會問這個,“嗯……就是碰巧吧。”
萬明遠算好了錢數,掏出銀子給團圓,“團圓姑娘,一百五十文一斤肉,野豬是二百五十斤,一共是三十七兩半銀子,對吧?”
“對的,萬掌櫃。”團圓這幾年,在讀書上精進最大的就是算數,把幾個數在心裡想一遍,就能算出來。
萬明遠雖然一下子花出了這麼大筆錢,但整個人喜氣洋洋,“團圓姑娘,以後有野豬,還給我送來,我肯定給你最好的價錢。”
團圓答應著,把銀子仔細裝好,跟著萬明遠穿過大堂,往酒樓外走。
正好有幾個人走進來,其中一個姑娘喊住團圓,“團圓,你到這裡來吃飯?”
“不是,我來賣菜。”
“我就說嘛。”姑娘眼裡閃過一抹了然,團圓怎麼能進這裡吃飯呢,這可是鎮上最好的飯館。
這姑娘就是方縣令的掌上明珠方珍榮,因著受寵,向來是高高在上,對團圓看著親近,但這親近裡,明晃晃的帶著鄙夷,團圓很清楚。
團圓說她還要去賣別的菜,方珍榮像打發丫鬟一樣,讓她走。團圓往外走,眼睛餘光看到跟方珍榮一起來的男人,問萬明遠有什麼好東西,萬明遠說有野豬,那人說做了送到府上。
出門時,團圓回頭看了一眼,跟方珍榮身邊一身書卷氣的男人,視線撞在一起。
這個人應該就是方縣令,看著顯年輕,但團圓覺著他跟爺爺歲數差不多。人人都說縣令溫文爾雅,但團圓很不喜歡這個人的目光,低下頭走了出來。
嚴家馬車來了,王居中探出頭來,“團圓,忙完了嗎?”
“好了,王叔。”團圓上了馬車。
萬家酒樓內,縣令方仕德問方珍榮剛才的小姑娘是誰,方珍榮親暱地挽著她爹的手,“爹,她就是那個編草手鐲的鄉下姑娘,來這賣菜,是不是萬掌櫃?”語氣裡都是不屑。
萬明遠低頭哈腰地回答是,這方縣令的千金提誰都是這個語氣。
方仕德眼裡聚起怒氣,甩開方珍榮的手,“珍榮,爹怎麼教你的,不準看不起人,聽聽你剛才的口氣!”
方珍榮吐吐舌頭,又拉著她爹的手晃,“爹,我知道了。”
方仕德沒再說下去,只是眼底閃過一抹興味……
團圓坐著嚴家的馬車去糧鋪裡買了米和白麵,又去割了兩斤肉,買了一根很粗的棒骨,準備拿回家熬湯,最後去書店裡買了兩本雜書。
這麼買了一圈,即使是坐著嚴家馬車,回到村裡,也已經是太陽西斜,眼看著就要沉入西面的毛山。
到了嚴家門口,王居中幫著團圓把東西從馬車上拿下來,“團圓,我讓半斤幫你把東西拿回家吧?”
兩年前,小少爺開始去外地的嚴家商行歷練,順道學習,帶了機靈的八兩去,只剩半斤一個在府裡了。
“不用,王叔,我能拿動。”團圓背起口袋,大步往家走。
回到家,團圓先做上飯,就把白麵和大米倒進缸裡,大骨頭今天煮來不及了,團圓剛放好,就聽到有人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