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漢代又是個重農抑商的時代,百姓一年交一算錢,商賈則要交兩算,家裡養著的奴婢家僕,也同樣要交兩算。

由此可見,統治者並不喜歡這群商人。

貿然興商,絕對會遭到一大批人的反對,所以林朝準備慢慢著手,爭取在潛移默化間完成這件事情。

說到生意,徐州境內有數座鐵礦,臨近東海,又有好幾處產鹽之地。

除了鹽鐵之外,林朝還打算把酒水,紙張的經營權也握在自己手中。

找些富商來經營,但源頭和最終解釋權,必然要控制在官府手中。

長此以往,不出數年,徐州將成為富饒之地,劉備集團也能兵精糧足。

而第三點鼓勵生產,倒不如說是獎勵生產。

生產不僅僅是產出物資,還包括了人。

現在的人口太少了,遠遠不夠用。而且連年戰亂,導致女多男少,勞動力大大缺失,無論是徵兵還是徭役,響應的人都少了許多。

為此,林朝不顧眾人反對,強行取消了口賦制度。

自漢武帝把口賦的徵收年齡從七歲變成三歲後,民間溺嬰之風大漲。

許多窮苦人家因為交不起口賦,而被迫將生下的孩子親手殺死,釀成的人間慘劇不知凡幾。

林朝不僅取消了口賦,反而還進行獎勵生育。一對夫婦若生子超過三個,到第四個的時候,官服便每年獎勵二十錢,直到十五歲為止,不分男女。

若孩子途中夭折,便不再獎勵。

再多生的,以此類推。

此舉有兩個好處,其一可以阻止民間溺嬰,獎勵的錢財雖然不多,但總能減輕一些家庭負擔。

其二,這個時代重男輕女的思想頗為嚴重,此舉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證男女的比例不會失衡。

有獎勵,自然也要有懲罰。

若一對夫婦身體健康,成婚一年後還無所出,那便要交三倍的口賦。若只生一個,交兩倍口賦。生兩個,交一倍口賦。

除此之外,少女滿十八歲後,要在二十歲之前出嫁,

二十歲不出嫁者,收兩倍算賦,每兩年加一倍,直到三十五歲為止。

寡婦為前夫守節三年便要改嫁,不改嫁者,收兩倍算賦。

改嫁者,可免五年算賦。

改嫁後生子者,官府更會派人上門道賀,贈一百錢。

也是以三十五歲為止,三十五歲以上不用改嫁。

眼下為了人口增長,林朝也顧不得許多了,箇中有些不合情理的地方,以後慢慢修改便是。

不過當他拿出這套方案時,眾人看向他的眼神,頓時變得曖昧了起來。

散會之後,劉備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某原以為子初你喜歡年歲尚幼的小娘子,可誰知,子初居然有人妻之好。”

聞言,林朝一口老血差點噴了出來。

“玄德公,縱然你身為一方諸侯,又怎可憑空汙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