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驚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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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張居正是宰相,他可以直接以宰相名義,下發公文要求官員,而明朝是沒有宰相的。
內閣雖似宰相,卻無宰相之名。
他不擔心呂調陽會反對自己,而是擔憂萬曆小皇帝。
小皇帝向來以勤學好問為朝廷所熟悉,而張居正已然深知小皇帝為人,小皇帝好權謀。
天慧過人,實乃罕見。
但是,其缺點明顯,即熟知朝事,卻又不全熟。
剛登基時,就急迫對大赫事宜提出要求,改變大赫事宜,不許釋放罪民。
見識還停留在淺層。
關於大赫罪民,朝廷向來是有深意的。
如未服徭役,拖欠糧稅等等,會被官府關押逼迫清繳拖欠,地方吏治好壞不一,冤屈者不計其數。
大赫天下,實乃有助於緩解民間怨氣,些許錯放,不值一提。
又例如最近,信任太監,不信外臣,恢復內廠替代監察御史,以為可靠,卻不知太監做事無所顧忌,在地方更是肆無忌憚,收穫一成破壞十成。
小皇帝心思深沉,張居正不敢大意,每事必會講個透徹,讓小皇帝清楚首尾,不起誤會。
“朝廷運作,仰賴公文傳遞,一言以弊之,極易孽生虛假,文牘泛泛。”
張居正向小皇帝講解朝事。
“六部,都察院有覆奏,發至地方官員,地方官員覆勘時,或是事情不易辦理,或是於實情不符,雙方各執一詞加以對質。
事情不決,私下相軋,扣押公文,拖延至數十年,最後成為一堆廢紙,不了了之。”
“先生有何辦法應對。”朱翊鈞詢問。
“凡六部,都察院將聖旨,以及各類奏章轉行該衙門,事先了解好路程,事情緩急,規定各衙門處理期限,並設立文薄存照,事畢則銷。
另轉行覆勘,提問議處,催督查核等公文,還需造兩冊,註明公文內容提要,和規定處理程限,一冊送六科監察,一冊送內閣查考,六科每月逐一核查上月。
上下半年各總查一次,分類檢查薄內政事有無違限,未予登出的。如有延誤,即要求各衙門答覆,責令其講明原有,限期辦理,如再延,則必嚴懲。”
考成法!
朱翊鈞內心閃過了這個念頭,張居正終於開動了。
“六科自有職責,人數有定,如何能再監督天下這麼多事?”朱翊鈞內心稍動。
“地方由巡撫督辦,六部及都察院監察,六部都察院登出文冊時容易隱瞞欺弊,由六科監察,六科則由內閣監察。
如此月有考,歲有稽,使言有實,事可則成。”
“先生說的好,事不考成,官員懈怠,必須按照先生說的辦法,才能監督官員做起事來。”
朱翊鈞笑意嫣然,考成法一環扣一環,辦法雖好,但是整個朝廷都爛了呢?
如今自己才十歲,張居正身兼顧命大權在握,他能頂得住壓力,後來者能頂得住嗎?
歷史結果是,十年後張居正死了,他的後來者頂不住壓力,變法改革不但大多停止了,反而開了倒車。
朱翊鈞不相信外臣,也不相信太監。
朝廷自有體系,哪怕自己貴為皇帝,也不可輕動,否則必引起大爭議,像歷史一樣,皇帝最後什麼事情都做不成。
太監就不一樣了,都是自己的奴才,想怎麼變動就怎麼變動,就像自己無法輕易改變朝廷,朝廷也無法控制自己如何管理家奴。
他本想告訴張居正,把內廷也引入監督的體系中,但是想到張居正必然不會同意,事情過猶不及,時間還長,慢慢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