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有鬼(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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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連秀在房間裡打坐,紅衣卻突然出現了。
連秀看著她:“紅衣,你又想要幹什麼?大半夜的,你能不能不要舉著你那個紅的像血一樣的傘,再好看也沒有人能看見。”
紅衣扭扭腰身,用空著的那隻手輕輕撩撩自己的長髮:“小秀兒,你能不能別每次都看見我都一副很嫌棄的樣子啊。其實我也很可愛的。”
連秀噗嗤一聲笑了:“可愛?你說這話不覺得臉紅麼?”
紅衣又摸摸自己的臉,“我倒是希望我可以臉紅,哎,只是可惜啊,不過我覺得我現在也很不錯啊,要知道有多少姑娘想盡各種辦法都想讓自己的肌膚的看起來白皙細膩啊,我就不用為此發愁,多好啊。”
連秀看看她,昏黃的燈光透過她頭頂的油紙傘照在她燦白如紙的臉上,很說瘮人,還好連秀已經習慣了。
連秀問道:“你這會兒怎麼出來了?”
紅衣道:“因為我感覺到了不一樣的味道。”
連秀起身走到她面前:“你什麼意思?難道說你感應到了什麼?”
紅衣道:“你不是會追蹤術嗎。放出你的靈蝶。”
連秀疑惑的問道:“幹嘛?”但還是釋放出了靈蝶,紅衣攤開掌心,有好些靈蝶停在她的指尖,紅衣朝那些靈蝶吐了幾口氣,那些靈蝶便四散離去。
連秀看著紅衣:“我說你能不能將你的傘收起來,大晚上的你撐著這麼一把傘,我看著慎得慌。”
紅衣妖嬈一笑:“好吧,看在小秀兒今天跟我說哈如此客氣的份上,我就聽你一回。”說著,就手中的油紙傘就被她變成很小很小的一個,隨後掛在了自己的耳朵上,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小小的紅色耳環一樣。
連秀圍著紅衣轉了一圈:“紅衣,說來我們見過這麼多次,你還沒有告訴我你的的來歷呢?按理說,鎖靈鐲是一個法器,一個用來裝靈物的法器,需要靈力的控制,才可以開啟放出裡面的靈物,可是你怎麼每次都可以自由出入?”
紅衣拉著連秀的手腕,撫摸著那個紅色的鐲子,眼簾下垂:“你知道嗎?這枚鐲子以前是白色的,很通透的白色,我很喜歡,後來……”
紅衣便將自己的故事娓娓道來。
原來這枚鐲子確實是一個鎖靈鐲,是紅衣最喜歡的一件法器,那是她最愛的人送給她的定情信物。紅衣一直都戴著,因為是心愛之物,紅衣時常都會撫摸它,漸漸手鐲就記住了紅衣的靈氣。
可是愛源於手鐲,恨也終結於手鐲。
她愛的那個人,最後竟然屠殺了她全家。那時候她才知道,原來一切都是那人的陰謀,那人接近她,那人寵愛她,都是為了獲得她的信任,然後潛入她家,一步一步蠶食她的家業,迫害她的家人。而這最終的目的竟然是因為那人要靠這一切去獲得他自己想要的愛情。
於是,紅衣一怒之下殺了那人,也殺了那人的愛人。最後自己帶著一腔的怨憤和那二人的怨氣,永久的住進了鎖靈鐲。
鎖靈鐲本就是一品法器,因為有生靈的怨氣和生靈入住,所以就變成了兇器。
斗轉星移,時光荏苒,這枚鎖靈鐲在世人手中流轉。
幾百年來,漸漸的怨氣越來越重,於是世人就用它來吸食怨靈,加以煉化,以增長自己的靈力,但是也要付出代價,就是不斷的給鎖靈鐲送去新鮮的靈識。
漸漸的,紅衣就變成了現在的樣子,而那個手鐲就變成了她唯一的棲身之所。
因為紅衣只是是一縷殘魂,所以她不能暴露在陽光之下,於是她用手鐲的一些碎片,製成了那把紅色的油紙傘。
所以,從表面看,手鐲會一些黑色的液體在流動,那就是因為手鐲的殘缺,被怨氣佔據。
而趙甯在死前最後一刻,將自己的靈識敬獻給鎖靈鐲,他的願望就是希望可以找到殺人兇手。他用自己作為交易的籌碼,再將鎖靈鐲強行套上連秀的手腕,使得鎖靈鐲找到新的主人,跟隨新的主人去完成它與趙甯之間的交易。
因為紅衣需要修煉,如有機會她會出來吸取外界的怨靈,如果沒有機會,那麼她就會吸食主人的靈識。
一旦交易完成,那麼手鐲就會自動脫落。
“那脫落之後呢?”
“那就是我的事了,就與你沒有關係了。”
連秀凝眉看著她,事情真的是這樣的嗎?她怎麼覺得那麼不可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