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於崇禎三年三月新任的福建巡撫鄒維璉對於鄭芝龍等人無視海禁令進行貿易也多所不,因此在上任後再次釋出海禁,允許有許可令的福建人下海活,但不允許外國人至福建貿易。

在這次海禁令釋出後隔年獲得前往大員(彎島)許可證僅有6,而前來的船隻更少於此數,這種狀況使得荷蘭的貿易陷入困境。

荷蘭東印度公司終於對於大明失去了耐,在漢斯·普特曼斯至巴達維亞回報狀況,巴達維亞的決策者決定以海上掠劫的方式逼迫大明答應其要求。

崇禎六,巴達維亞方面於四月份派出船隻前往大員通報即將到來的作,本隊集中了6艘帆船於五月出,另外也集中了各地巡邏中或是順路武裝商船前往作戰。

他們計劃趁西南季風吹起的夏季大明商人會自南方各地回,在此時機對這些船隻進行掠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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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目的為「對大明福建沿海進行掠劫活動逼使明廷答應其貿易需求。」

「率領其全部(作戰)力,從大明南部轉移駛入福州,一路上可燒殺搶,毀掉視野內的一切!」(《荷蘭人在福爾摩沙》)

崇禎六年的荷蘭雖然還沒有從西班牙的統治中獨,但航海和貿易已獲得極大發展。已處於其歷史上著名的「黃金時代」發端期。

當,荷蘭海軍方面主力戰艦共十一,由普特曼斯指,另有旗艦密德堡及一艘中國戎克船打狗,此外還包括海盜劉香帶來的50艘海盜船。

荷蘭海軍主力艦均為蓋倫,這是一型極為優秀的帆船。通常擁有兩層或多層甲板。

為了追求更強的火,西方在船舶設計方面開始追求更大的船型。蓋倫船則成為這一造船思想指導下的產物。(《怒海爭鋒》中傑克船長的「驚奇」,配炮28,標準6級艦;《加勒比海盜》中的「攔截者」,配炮18,屬於未定級戰艦。這些軍艦都是採用蓋倫船設計。)

而大明這邊幾乎全是小型船隻。

在明,國產船舶已不再是明初下西洋時候那種艨艟鉅艦。反而被朝廷制約的只能向小型化發展。這種船舶必然不可能裝載更多的火炮和士兵。總體戰鬥力也會比較弱。

一般船長約10,配備2門火炮在大明就算主力戰船了。而荷蘭的三桅帆船載炮10門以上。

上月,新任荷蘭大員長官普特曼斯率領以密德堡號為旗艦的十三艘荷蘭戰,以突然襲擊的方式對明朝管轄的南澳發起了進攻。

明南澳守軍立即還,激戰,把總受重,17名明軍將士陣,

而荷軍亦有相當傷,不得不解圍北上。轉而去突襲廈門港。

此時南澳戰鬥的訊息尚未傳,明軍廈門守將張永產正在泉州操辦器,鄭芝龍也正在率主力部隊在福寧剿匪。

荷軍突襲擊沉大明25~30艘大型戰船及15~20艘小型戰船。隨後分兵四處劫掠突襲。

接著鄭芝龍派遣代表前往荷蘭艦,並提出只要停止戰爭並撤回大員即可派出船隻與大員貿易。

荷蘭方面回絕此要,提的條件是大明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貿,只能與荷蘭人貿,否則將再度開戰。

之後小打小鬧的衝突中雙方互有勝負。

7月,明朝這邊開始動,除了軍隊以外徵調民船以及物資製造火,並對火船士兵發出:「燒掉荷蘭船得200兩賞,取一個荷蘭人頭顱得50兩賞銀」宣告。

同時崇禎皇帝嚴令懲荷。

過了颱風,九月份最終爆發了料羅灣大戰。

荷蘭艦隊8艘帆船以及海盜50艘大小帆船與明朝水師50艘大型戰船100艘火船對抗。黎,得到可靠情報的明軍主力一百五十艘戰船悄悄開到了金門島南部的料羅灣,在那,正停泊著荷蘭劉香聯合艦隊的全部主力。

最,「計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馘斬夷級二十,焚夷夾版鉅艦五,奪夷夾版鉅艦一,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奪盔甲、刀劍、羅經、海圖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後銃死夷屍被夷拖,未能割級,累累難,亦不敢敘。」

參戰的劉香戰船五十艘全軍覆沒在了料羅灣。

雖然明朝宣稱勝,但東南海權自此落入鄭芝龍一人掌控。

「海舶不得鄭氏令,不能往來。每—舶例入三千,歲入千萬,芝龍以此富敵國。」

「八閩以鄭氏為長城。」

最,需要說明的,同時期的歐洲裝備四五十門火炮的都只算輕裝戰艦。配十幾門炮的武裝商船毫不起眼。

百年海,壓力山大。

三院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