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不行就全弄死(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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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死這麼多會不會有麻煩?”
“大統領無需顧慮,劉某料理的開。”
劉兆敏不乏私心,但這事對革命軍有利,配合一下雙贏。
李自成少不得再送他五百兩銀子。回頭又叮囑張興教改在沁水西面山溝裡設卡收稅。
沁水縣城位處交通要道,晉南和上黨之間往來必經之地。過路費暫定為貨物值百抽五,沁水河兩岸已經交過稅的商號免費通行。
拜別劉兆敏,李自成又秘密召見了沈方。
沈方是沈一石族叔,原在京師當印局掌櫃。
那邊生意破產清算,他還以為後半輩子要玩完了。
現今商號只要不倒閉,掌櫃夥計之類的職員能追隨著幹到退休,甚至子子孫孫都會在同一家商號幹一輩子。只有小學徒們出師後,如果商號規模有限安插不下,才會另投別路。
當初沈方得知要跟革命軍搭夥,很是糾結了一番,最後還是決定了上“賊船”。
李自成開辦的第一家錢莊由他出任掌櫃。
安全起見,錢莊和革命軍在明面上要撇清關係。
沈方已經買定了房產,整改工作再有十來天就能弄好。
本地的錢業公會他也拜訪過了,交了“份子錢”。還依例向其他知名錢莊存入一筆為期半年的款項,稱為“內盤”。新錢莊的信用便由內盤規模決定。
不交錢別想開張。
公會也稱會館、公所、行會等。有些是同行業商號成立,比如顏料會館、糧業公會;有些是同省同府老鄉成立,比如山西會館、潞安會館;還有少數為士紳所立,多在京師,用來“跑部錢進”。
會館絕大多數都是商業性質。“通商易賄,計有無,權損益,徵貴徵賤,講求三之五之之術。”
京城的晉商會館,明代已有平遙顏料商的顏料會館;臨汾、襄陵兩縣油鹽糧商的臨襄會館,臨汾紙張、乾果、顏料、雜貨、菸葉商的臨汾東館;潞安銅、鐵、錫、炭、煙行的潞安會館;山西煙商的河東會館,布商的晉翼會館等等。
市場繁榮商人增多,形成了工商會館出現的基礎。
士農工商的格局延續千年,商人備受鄙視。官吏、牙行的敲詐盤剝也需要商人們聯合起來進行抗爭;
為避免惡性競爭,維護行業利益、規範市場行為,商人們有需要聯合起來設立會館,自定規則,自我約束;
流寓地商人與本地商人之間發生利益衝突需要會館這樣一個組織來進行協調;
會館為外地商人寄貨、棲身、生養、死葬等提供保障,使商人獲得了歸屬感。
會館內部運作與外部整合中的“行規”、“條規”、“章程”、“俗例”,往往經同行協定,有的還經過報官立案,得到官府批准承認。
內容涉及入行資格、入行費用、原料取得、經營規模、貨物好壞、計量標準、罰則及供奉和祭祀神靈等方面,同時在發生糾紛時成為行業內部調處和官方裁判的準則。
比如“買貨不得論堆,必要逐宗過秤,違者罰銀五十兩”;“落下貨本月內不得跌價”;“不得在門外攔路會客”;“要新開行者,必先打出官銀五十兩到店吃飯,俱要飯錢”等等
會館收入來源主要包括捐項、厘金、香資、房租、利息、批頭等項,支出則包括會館的修繕費、祭掃費、演戲娛樂費、日常接待費、義館義冢費等。①厘金,會館成員每賣出一批貨都要給會館繳納抽成。
會館並不一定都是好的,壟斷起來欺行霸市的不少見。
比如,對外堅守價格同盟,不許跌價;不準外人新建商號;成員不允許在本地新開設分號;不許給夥計漲工錢;招收幾個學徒也有規定……
李自成的農工商錢莊貸款利息是兩分,扣頭又沒有,這就犯了行規。
“咱們是因為需要顧客交納抵押物,所以利息才降了一分,事出有因。再跟會首談一談,送點錢。我也沒閒工夫跟他們多扯淡,不行就全弄死。”
“我再去商量……”
沈方暗暗擦一把冷汗,這短毛老爺夠狠。
倚仗這種大靠山做買賣,那叫一個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