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牛(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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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在古代有著極高的地位與重要性,是農耕文明與經濟的重要參與者與貢獻者。人們透過耕牛,來破開沉睡的土地,翻地耙田,分擔人的繁重體力勞動,得以更好耕作。
很多人不知道與不理解牛對一個古代農家的重要性,甚至還以為古代酒樓裡,動不動就能喊出一句“小二,來兩斤牛肉”,真要這樣喊了,牛肉估計是吃不成了,牢飯的滋味倒能嚐嚐。
古代打仗死了無數的男人,一個個家庭支離破碎,那這些破碎的家是怎麼支撐下來,活下來的?真的是依靠微薄不堪的撫卹嗎?
不!
是靠牛!
是因為家裡的男人死了,還有女人,還有牛!
只要有一頭牛幫著,女人辛苦辛苦,也能把地種出來,把家養起來,把弱小的孩子撫養成人,把老邁的父母送終。
如果這個家連牛也沒有,那隻能把自己當牛用了,累,也得活下去,也得耕作下去,這就是無數底層百姓心中的牛精神。
在古代,牛肉就不是隨便可以吃的。哪怕是周天子,想要吃牛肉,也得等祭天祭祖的時候吃兩口,王侯都沒資格吃。
秦代時,更是將耕牛當做了“人口”一般看待,直接登記造冊,還會派人時不時上門看看你家的牛還活著不,若是收了傷,或者死了,那你的好日子也就結束了。
哪怕是這頭牛是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死了,或是太老了,自然死亡,你連動刀子宰殺的資格也沒有,必須等官府來人,先調查牛的死因,確定不是你小子為了吃牛肉弄死之後,才會記錄在案,然後再分配牛肉,至於你家分個牛腿還是牛頭,那就看官員的心情了。
如果調查是你蓄意殺了牛,那好了,牛死了,你也一塊殉葬吧。
殺牛,死罪,這不是開玩笑。
漢代多少能吃點牛肉了,按照《漢律》規定,牛老年之後允許宰殺,但宰殺之前,需要到官府報備,而且還需要衙役在場,沒許可殺牛,一樣是死罪……
唐代直接就禁止吃牛肉了。
宋代法律意識提高不少,認為殺牛就是死罪,多少有點不合適,畢竟殺人才應該是死罪,牛怎麼能和人比呢?
於是在北宋的《宋刑統》裡面規定,殺牛者的就拉走服刑,為期一年半。南宋認為太輕了,於是延長到了三年……
一頭牛,三年有期徒刑。
等到了朱元璋時期,對牛依舊高度重視,並寫入了《大明律》:
凡故殺他人馬牛,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馬牛,杖一百。耕牛傷病死亡,不報官府私自開剝,笞四十。
如果平日裡和官府關係不好,幾十棍子下去,也就沒命了。
歷朝歷代極重耕牛,根本就在於極重農業,沒有牛,開荒太難,沒有牛,田地耕作太難,沒有牛,拉運莊稼太難。
一句話,沒有牛,田畝數量就很難增長,農業增產就是個笑話。
張昺有些著急,那麼多百姓過來,馬上就要分地了,這些地可不是已經耕作多年的老地,而是荒蕪多年的荒地,上面不是樹,就是草,還有水窪。
現在天寒地凍,砍樹可以,就當存點柴火了,燒了野草也可以,就當施肥了,可來年春天,這些地需要徹底翻一翻才行啊。
沒牛,拿什麼犁地,拿什麼翻土啊。
“想辦法,至少弄一萬頭牛,三戶一頭牛也行!”
張昺踱步,嚴厲地說道。
徐玉和一臉苦相,攤開手,道:“我的布政使啊,咱大明的耕牛從來都是不夠用的啊,這能從哪裡找去?”
張昺一拍桌案,厲聲道:“我只管要結果,給你們三個月,三個月內解決牛的問題,解決不了,我就解決你們!”
徐玉和目瞪口呆,這算什麼事……
參政曹昱見狀,連忙說道:“張布政使,這事確實難辦,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牛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吹噓兩句就有了。我看,不如給朝廷上本,讓朝廷想想法子?”
張昺搖頭,厲聲道:“解決民生乃是布政使司之職,若這點事都解決不了,我張昺還坐在這裡幹甚?再說了,朝廷移民五十萬,河南、山東更難,縱是朝廷有耕牛,也會優先給那兩地,怎麼會輪得上我們?”
曹昱與徐玉和沉默了。
張昺說得也是事實,河南、山東確實很難,去年河南遭了洪災,雖沒有釀成大禍,但大暴雨還是淹沒了無數良田,今年好不容易有些收成,勉強自給,又有移民進入,完全是靠著朝廷供養。
山東更不用說,那裡疏浚會通河耗費無數不說,今年又遭遇了青州齊王叛亂,白蓮教造反,裡裡外外都需要花錢,聽說山東布政使司都已經吃鹹菜過日子了,根本拿不出來多餘錢財購置耕牛,朝廷不支援都難。
相對而言,北平財政算得上寬裕,尤其是受益於衛所耕田買賣,新商之策,這也是張昺大興建築,安置移民的底氣所在。
如果北平叫窮讓朝廷幫忙,朝廷除了為難之外,說不定還會發怒,整幾個官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