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誰能兩天三天總是下雨,這裡的雨就不能消停十天半個月,給人晾下衣服嗎?

衣服溼了,天又不太冷,咬咬牙,堅持沒問題,可身體一直都是溼漉漉的,面板都要破開了,雙手發白,雙腳發白,就連手肘、大腿內側的肉都潰爛了,這還怎麼抗?

原以為抵達了南美洲就是勝利了,可深入這裡才知道,距離勝利還遠著呢。

不斷有軍士生病倒下,不斷有軍士被各種毒物襲殺,不斷有軍士走出去多遠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發現的時候,已被吊在了蔓藤裡面……

這些偉大的大明水師軍士,就這樣一步步深入南美洲,接近安第斯山。

駱冠英已經鬍子拉碴,拿著短刀就把鬍鬚給割斷一截,大明人主張留鬍子,但在南美洲留鬍子,那就是整天下巴上掛水袋,不僅難受,還漏水。

“我們現在到了哪裡?”

駱冠英坐著,將鞋靴裡的水倒了出來,拿出一塊布就開始擦腳。

梁大方拿著輿圖與羅盤,仔細盤算之後才開口:“我們距離安第斯山應該不到三百里了,方向沒有問題,只要一直走下去,一定可以見到山。”

在這到處參天大木的森林裡,想要登高望遠都不太可能,加上樹木之上時不時會有古怪的動物盤著,誰也不敢輕易爬樹,只能依靠著梁大方等人來辨明方向。

“七月到現在,有半年了吧,算算時間,我們也應該差不多到了。”

趙世瑜脫下鎧甲,長長舒了一口氣,這鎧甲雖然被減過重量,可依舊十幾斤重,加上衣服溼透,穿著總不舒服。

王真擦了擦臉,吐了一口濁氣:“我們是不是前進的太慢了一些。”

蘇庵苦澀地說:“我們能快得起來嗎?這裡沒有道路,時不時就是沼澤水坑,還有這總也下不完的雨,現在能抵達這裡,已經是不錯了。”

馬歡小心翼翼拿出牛皮包裹裡的文冊,找出筆墨,在記錄之前插了一句:“快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能不能挖到土豆。”

駱冠英重重點頭,安撫眾人:“欲速則不達,我們走慢一點,穩妥一點,總要把大家帶回去才是,我姐夫還等著回去呢,大明百姓都等著我們回去呢。”

趙世瑜檢查了下弓箭,試了試弓弦,還可以,沒有失去太多彈力:“一步步來吧,????????????????時間我們已經不著急了,只要找到東西,我們就能順流而下。”

駱冠英點了點頭,眾人開始了沉默。

不久之後,軍士送來吃的。

雖進入森林的軍士眾多,但行軍的糧食並不缺少,這座森林裡有無數可以吃的動物,憑藉著水師的素質與裝備,如果餓著才是有鬼。殺一條蟒蛇,足夠多少人的伙食了,何況軍士背囊塗蠟隔水,每幾日就會集中狩獵與採集,收集可實用的物資作儲備。

吃飯並不是問題,問題是雨太頻繁,嚴重影響了行軍速度。

翌日,天晴。

駱冠英盤點軍士,好在沒少人,這才撒開隊伍,每十人一組,扇形西進。

古老的森林,寂靜的令人瘮得慌。

若不是軍士眾多,就這恐怖而壓抑的環境,足以讓人發瘋。

在行軍至正午時,一朵陰雲飛了過來,森林裡本就不多的光陡然消失,環境變得暗了許多,好在是白日,總能看出五十六步遠。

蘇庵拿著大刀砍斷一條藤蔓,剛想回頭和駱冠英說話,就看到眼前一根小木棍飛了過去,隨後是一聲石頭打在金屬上的聲音,定睛一看,木棍射在了馬歡胸口,然後落在了地上。

駱冠英彎腰,撿起了木棍,仔細看了看,這是一根細長的木棍,長一尺半,一端有個凹口,另一端則是磨尖的小石頭。

“這是箭?”

駱冠英凝眸看去,只見在不遠處的樹旁,站著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此人衣著古怪,身上披著一塊長到股骨的鞣皮帶,在腰間用一條窄帶子束起,鞣皮帶的前後兩邊,就成了兩塊正方形的圍裙,垂搭遮蔽。

此人是黃面板,黑頭髮,只不過鼻根高挺,五官稜角分明,而且頭上還幫著一堆古怪的羽毛,手中正握著一張弓,正一臉詫異地看著駱冠英等人。

“這該不會就是皇上說的土著,印第安人吧?”

駱冠英滿是好奇,其他軍士也瞪大眼睛去觀察,好奇啊,這地方竟然真的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