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鹽鐵專賣與走私商人(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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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錢不多了,那就在鹽鐵上加稅,加個三五倍?那怎麼夠,十倍起步,二十倍也不封頂。
到了漢武帝時期,為了應對匈奴,連年征戰,衛青、霍去病都是這個時候的英雄,可是打仗需要錢,漢武帝一看沒錢了,管管鹽政吧。
一管鹽,國家就有錢。
支撐起戰爭的錢財中,一大部分是來自於鹽政專賣所得。
漢昭帝時期,“鹽鐵專賣”被質疑,於是出現了歷史上著名的“鹽鐵會議”,大家坐一桌子,討論討論,要不要繼續專賣鹽鐵,最終,桑弘羊辯手贏了,鹽鐵專賣制繼續使用。
到了東漢時期,位面之子劉秀廢掉了食鹽專賣法,允許自由開採與買賣,官府只徵稅。
魏晉時期,又採取了完全專賣制,榨取鹽利,西晉也是一樣。
可到了東晉與南北朝時期,這就有點混亂了,今天搞搞專賣,等手裡有錢了,明天再換上徵稅制玩玩,反覆無常,朝三暮四,像個小人。
到了隋唐時期,奇蹟出現了。
自春秋到隋唐延續了一千多年的鹽鐵專賣或徵稅制,在隋與唐初期消失了。
隋唐即不搞什麼專賣,也不徵稅鹽稅,這絕對是中國封建王朝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存在。
開皇三年,隋文帝廢除鹽、鐵、酒專賣,也不徵稅。
自開皇三年至唐景雲末年,一百二十八年中,根本就不存
在是鹽稅一說。
說程咬金是私鹽販子,不過是後世家的杜撰罷了。
這個時期沒公鹽、私鹽之分,都沒鹽稅一說,誰管你程咬金賣不賣鹽?哪怕你程咬金體格好,扛著三百斤鹽在路口賣,也沒人會把他抓牢裡去。
唐朝開徵鹽稅,是在唐玄宗李隆基時期,估計是給楊貴妃買了太多胭脂水粉,沒錢養老婆了,所以在開元十年,弄了點鹽稅。
唐代鹽稅很重,其收入一度成為了國庫支柱。如在大曆末年,全年財政一千二百萬貫,鹽稅便有六百萬貫,可謂支撐著半個天下。
到了北宋時期,出現了“折中法”,讓商人來負責向邊疆運糧,然後給商人發放“交引”,商人拿著這“交引”回到京師,開個證明,之後到鹽場領取食鹽,然後拿出去賣。
南宋時期,“六賊”之一的蔡京開創性地提出了鹽引法,一式兩份,一份是存根,一份是憑證。商人拿錢來買鹽引,然後去領鹽去賣。
鹽引法強化了對鹽商的控制,對朝廷有好處,所以後面的朝代也基本上拿過來用。
蒙元也用的是鹽引制,只不過這些人也不知道咋想的,估計是鹽吃多了,拼命地漲價,一開始,一鹽引也就是九貫錢,過了三十年,一鹽引便漲到了一百五十貫,換下下來,一斤鹽需要三四百文。
元末時期,雖然陳友諒是打漁的,朱元璋是種田的,但他們都和張士誠一樣,是賣鹽的。
比如朱元璋,雖然他自己不揹著麻袋去賣鹽,但背後有著一大批鹽商支援著,要不然你以為哪裡來那麼多經費打仗……
朱元璋堅持的是鹽引制,到朱允炆這裡,還是鹽引制。
商賈想要販賣鹽,需要遵循“開中之法”與“鹽引制”,朝廷在地圖上畫個圈,只要商賈往圈裡運輸一定糧食,那官方就給你鹽引,你用鹽引領取了鹽,記得別亂跑,也別在路口蹲著了,去官府指定的位置賣鹽。
所以,對於這個時期的蒙古部落而言,想要走正常貿易,拿到中原的鹽鐵,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除非,走私!
而宋晟所言的商人,其實是走私商人。
朱允炆盤算著,用這些本該殺頭的人去搜集蒙古部落的情報,到底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