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芳決定給李家錢,可是這些錢從哪裡來,卻又讓她為難了。

畢竟誰家都沒有兒媳婦當家的道理,都是家裡面的長輩管著錢。

要是家裡面兄弟姐妹多的話,說不定兒媳婦還會有小心思,會藏點私房錢。

可是萬大伯家就萬小海一個兒子,連個爭家產的人都沒有,日後家裡面所有東西都是他們夫妻的。

平時公公、婆婆對朱秀芳這個兒媳婦也沒虧待過,朱秀芳也用不著瞞著公公、婆婆藏錢。

要不然藏私房錢被發現了的話,還會影響家裡面和諧的氣氛。

現在碰上這公公、婆婆不同意,卻又需要花錢的事情,可不就為難了嗎?也就只有找人借了。

不過朱秀芳等孃家也不算富裕,回孃家借錢這事,也是行不通的。

她想著因為唐糖,她和萬小英的關係也不錯,這不就找上門來了。

萬小英聽完朱秀芳的話以後,心裡面就有幾分不樂意把錢借出去了。

這要是萬大伯家手頭緊,讓朱秀芳來找她借錢,萬小英也就把錢給借了。

反正她月月有工資,也不用擔心把錢借出去了,日子會過不下去。

現在這是朱秀芳自己偷偷來借的,事情就複雜了。

如今把錢借出去倒是簡單,日後朱秀芳拿什麼來還?

畢竟萬大伯家雖然在吃喝上不會短缺朱秀芳的,這朱秀芳手裡卻是不過錢的。

要不然朱秀芳現在也不會手裡面一點錢都沒有,只能出來找人借。

這錢借給了朱秀芳,要是萬大伯家不認這事,不就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

而且這要只是借一回就算了,萬一李家三天兩頭的找朱秀芳要錢,朱秀芳給不出錢,又來找她借怎麼辦?

這錢是借還是不借,要是借的話,總不能一直這樣借下去。

要是這樣的話,那不成了明明跟她毫無關係的事情,卻是由她承擔了損失。

要是不借的話,不但前面借出去的這些錢能不能收回來不一定,還把人也給得罪了。

可是拒絕的話萬小英也說不出口,畢竟她和朱秀芳的關係確實不錯。

何況還有珍珍那孩子,好歹也是看著長大的孩子,哪能真讓孩子十來歲就被弄去換親了。

“秀芳嫂子,我倒不是捨不得這錢,只是拿錢給李家,讓李家把珍珍送回來這做法不對,這不是縱容了李家的氣焰嗎?

反正不管這珍珍是誰生的,她現在戶口本上是叫萬珍,是你和小海的孩子總沒錯?孩子又是你養大的。

依我看你們就不能縱了李家這脾氣,直接找李家所在大隊的大隊幹部,讓他們替你做主,把珍珍還給你。

就算那些大隊幹部護著自己大隊的人,還是覺得珍珍是李家的孩子,不把珍珍還給你也沒事。

既然是李家的孩子總沒有萬家養的道理,你就直接讓李家把這些年養珍珍花的錢還給你們萬家。

這養一個孩子多費錢啊!到時候李家肯定捨不得給錢,不給錢總得給人,不就又會把珍珍還給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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