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好半響,打溼了兩張手絹以後,朱秀芳才總算把情緒給穩定下來。

“小英你彆著急,公公、婆婆和小海都沒事,是珍珍的事情。

我找你借錢也是沒有辦法了,除了你,我也不知道該找誰。”

接下來朱秀芳到總算把事情原委,給萬小英說清楚了。

原來朱秀芳並沒有什麼大毛病,也就是去李家找萬珍的時候,被李家的態度給氣到了。

所以朱秀芳在醫院裡面住了一天,因為放心不下萬珍的事情,第二天就又回去了。

回去以後,朱秀芳卻發現萬珍還是沒有回來,便詢問究竟怎麼回事。

萬大伯和萬小海倒也沒有隱瞞朱秀芳,直接就把和李家的交涉情況給朱秀芳說了。

可是在朱秀芳提出要不然就給李家一點錢,把萬珍要回來的時候,萬大伯和萬小海都不同意。

他們覺得李家就是一個沾上了,就甩不掉的狗皮膏藥。

要是這一次給了錢,事情就沒完沒了了,不願意給李家錢。

所以他們的意思是就不管萬珍了,以後再去外地抱養一個孩子就行了。

那樣的孩子沒牽沒掛的,也不用擔心再碰上這種事,比把萬珍再要回來更好。

在理智上朱秀芳也明白公公和男人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

這抱養孩子,孩子的親生父母知道孩子在哪裡,後面的麻煩事確實多。

就像當初李家明明是說把萬珍給萬家了,現在又反悔直接要回去,他們也沒有辦法。

要是這次他們萬家妥協給錢了,以後李家再來這一招怎麼辦?

李家知道萬家在乎萬珍,肯定不可能只要一回錢就收手了。

與其以後面對李家一次又一次的鬧事,還不如直接上外地抱一個孩子回來。

這樣兩家隔得遠,也不用擔心孩子的親生父母再找上門。

可是理智是理智,感情是感情,養了這麼多年的孩子哪能說不要就不要。

朱秀芳肯定捨不得不管萬珍,這萬珍雖然不是朱秀芳親生的孩子,卻也是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再加上朱秀芳也沒個親生孩子,這萬珍才落地不久就給抱給了朱秀芳養,在她心中跟親生的也沒兩樣。

何況要是李家把萬珍要回去,是心疼這個閨女,把閨女要回去,過好日子也就算了。

雖然朱秀芳也會捨不得萬珍,可是女孩子本來也要出嫁,大不了就當孩子嫁人了。

現在明明知道李家把萬珍要回去,是打算用去換親,朱秀芳哪裡忍心不管。

這都用上換親的人家了,還能是什麼好人家不成?

家裡面其他人都不願意管萬珍,也就婆婆還有點兒捨不得,卻也沒有什麼辦法,朱秀芳只能自己想辦法了。

朱秀芳一個人勢單力薄,現在找李家鬧事肯定不行了。

直接去找大隊、公社的幹部告狀也不行,誰讓李家和萬珍之間有血緣關係擺在那裡。

這事就算是去告狀,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朱秀芳能想到的辦法,也就是如了李家的意,直接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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