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林燕來了,相同的命運相同的出身使倆人走到一起,幾乎沒有什麼戀愛。但愛情依然受阻,林燕媽不同意這門婚事,所以老譚在心灰意冷下決定不回家過年,在酒店堅守崗位。

那時候的豔華和老譚是同事加朋友的關係。她喜歡老譚,但想到自己的經歷和老譚與林燕的關係就打住了,當知道老譚因愛情受阻不回家過年時便決定自己也不回家在酒店陪老譚。

老譚清楚地記得那個年三十的情景。

豔華喝了酒,閃著紅撲撲的臉蛋跟他說如果不介意的話可以在正月裡陪他一起回家。話裡的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但老譚因心裡想著林燕而婉言謝絕了。

為啥謝絕,因為和林燕已經有了肌膚之親,在沒徹底絕望之前還有著最後的幻想。

那時他也知道豔華比林燕優秀,純賢妻良母型的,娶到家絕對錯不了。說不心動是假的,但不能見到一個心動的就和人家談戀愛吧,哪成啥了?

想到這的時候他禁不住罵了自己一句,心說話還是那時候年輕,比較純潔,要是擱現在早就不那麼想了,不當場拿下才怪呢。

這也就說說,心理活動而已,真要是那樣還是不敢動——年輕時都不敢現在就敢了?鬼才相信。

但這段回憶無疑是值得高興的,沖淡了剛才的那種傷心。

老譚喝了口酒,吃了個餃子,思緒還在繼續下去。

他想到了結婚後的第一個春節。

按農村的禮節講結婚的第一個年新媳婦必須在婆家過,然後正月初二回孃家。但那個年林燕沒跟老譚回老家,而是回了孃家。

當老譚在怎麼說也沒用的情況下,看著林燕大包小裹的上了回孃家的客車後,他當時想到的第一件事是過完年就離婚,說啥也不跟這個女人過了;想到的第二件事是自己一個人回家過年該怎麼跟母親說,母親見兒媳婦沒回來該咋想

其實那時候離婚就好了。

他自言自語。

但那時候能離婚嗎?不能,因為林燕已經有了身孕。

哎,看來啥都是命中註定的,人呀,爭不過命。

老譚把杯裡的酒喝下後又到滿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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