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逢(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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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很大,三臺子很小。
老譚沒想到在這遇見豔華,還以為這輩子再也見不到了呢,沒成想今天碰到了。
他站起身,驚喜的說:“豔華——”
當老譚叫出自己名字的時候豔華知道沒認錯人,站在眼前的這個男人是老譚。雖然記憶中還是他二十多歲時的樣子,但標誌性的土匪像,深斂的眼神和稜角分明的臉一點沒變。
兩個人都非常激動,握緊的手微微顫抖著。
“你倆兒認識?”燕子詫異的問。
豔華看了老譚一眼,平復一下激動的心情,高興的說:“嗯,早就認識,在一起幹過,十多年沒見了,沒成想在這見著了。”然後好奇的問:“你們怎麼會在一起?”
燕子說:“在麻將社一起打麻將了,剛玩完,出來喝點兒酒,正好你打電話。是不是得感謝我,沒我你倆能見面?”
“感謝!必須感謝!”豔華忙道。
十四年前,老譚在泰山路玫瑰飯店工作。他是砧板,豔華和林燕在前面當服務員。林豔比豔華早來三個月,那時候老譚正和林燕處物件。
豔華長得漂亮,文靜,很多男孩子追求她。
和老譚一同當砧板的展澤喜歡豔華,總約她出去。一個傳菜生也喜歡豔華,看展澤這個情敵來氣,於是找了幾個朋友過來收拾展澤。
當時的場面很混亂,豔華嚇得哇哇哭,展澤被三個小夥子按在地上,馬上就要鼻青臉腫。正好被回寢室的老譚碰上,於是一場暴力性流血事件被制止了。
之前老譚和豔華見面只是點點頭笑一下,沒說過話,這件事之後才熟悉起來。
豔華,新民人,五歲時母親因病去世,父親把她和她哥養大。十七歲時哥哥娶妻成家,十八歲時父親出車禍身故。跟著哥嫂過了一年,哥哥行嫂子不行,嫌乎她這個吃閒飯的小姑子,總拿話掐鼓她,於是在親戚的介紹下到縣城的一傢俬人小超市賣貨。
從小沒有母愛的孩子內心發危,沒有安全感,加上心地單純,就容易相信人。超市老闆看她長的漂亮,就格外關心照顧,慢慢的產生感情,倆人私下就在了一起。後來被老闆老婆發現,把她一頓撕打,然後在咒罵聲中被趕了出來。
離開超市後發現懷孕了,一個人默默的把孩子打掉,然後孤零零的來到省城,和老譚成了同事。
她覺得老譚值得信賴,說了自己的遭遇。
老譚十分同情,在工作上對她很照顧,生活上也很關心,倆人漸漸成了不話不說的好朋友。可以說在豔華心裡最灰暗的時候,是老譚陪著度過的。
後來,豔華髮現自己喜歡上了老譚,怕管不住自己,於是離開了。
最後一次見面是十二年前,豔華當保姆,伺候個老太太。老太太看豔華老實懂事,心地善良,就給她介紹了個物件,是飛機廠的一個工段長。歲數比豔華大八歲,離婚的,有一個兒子跟著女方。
這個男的不錯,對豔華呵護有加,倆人處了一年後領證結婚。
再以後,老譚轉戰東西南北,彼此失去聯絡。其實倆人都在三臺子住,並且離的不遠,只是互相不知道而已。
飯店打工人就這樣,今天在這倆人一起工作,明天不幹了就更奔東西,可能一輩子就見不到了。
是現實,也是一種無奈。
豔華就以為這輩子都見不到老譚了。
如果當年沒有林燕她會義無反顧的嫁給老譚。但世事弄人,誰叫林燕先認識的老譚呢,在嫉妒的同時也為林燕找到一個好男人高興。女人一輩子求什麼?不就是找一個疼愛自己的男人嗎?
在玫瑰飯店的那段時光是自己過的最充實的一段日子。雖然歲數比老譚大,但更願意把他當成哥哥,自己像妹妹一樣跟在身後,聽他指揮。
當初老譚和林燕處物件,先是老譚領著林燕回了自己家,他家人對林燕非常認滿意,沒有意見。等快過年的時候老譚去了林燕家,林燕媽不同意這門婚事,老譚一個人灰頭喪氣回來的。
緊接著過年,飯店照常營業,老譚沒有回家。原打算過完年和林燕一起回老家的,沒成想林燕媽不同意,也沒臉一個人回去。
豔華陪著他過年,對他說如果不嫌棄自己,可以給他當媳婦,和他一起回去。老譚挺感動,但是心裡有林燕呢,沒答應。結果林燕衝破老媽阻力,正月初三從家裡出來找老譚了。
豔華離開了。
兩個人誰也沒有想到能再見面,我們就把這個生命中的重逢當做是老天爺的安排吧。
“你現在幹啥呢?”老譚問。
“沒幹啥,在家待著。你呢,還是幹廚師?”豔華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