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規則(求訂閱求月票)(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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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用一己之力,挑戰整個警隊高層的利益。
你覺得這個憲委級還會有前途麼?
這還不同於icac,icac那是調查刑事案,貪汙受賄,至少名義上是名正言順,就這,你也知道有多少人不喜歡icac。
更何況,這一套流程下來,結果是什麼,一個處分。
還不能保證這個投訴是真的。
誰會幹?
哪個助理處長這麼閒,還願意去調查?吃力不討好,是不是?
所以,他的上司會告訴他,犯了刑事就去查,沒有的話就別做這種無聊的事。”
這一套下來,兩個人的說辭都說的很明白了,周瑜也聽的很明白。
屬下總有不滿的時候,特別位置越高,手下越多,如果有人投訴就調查,那長官的威信何在?
現在是周瑜在說,所以老高信他,覺得萬晞華做過頭了。
但如果換個督察,甚至是警員,這種人連老高的面都見不到,最多就是去內部調查科投訴。
內部調查科一收到投訴,沒有上帝視角,也沒有時間回溯的法寶,更不知道具體事情如何,總不能聽信一個警員的一面之詞。
但如果要調查就要高層介入,行不通。
而且為什麼要相信一個警員的說法,而不相信一個總警司的品格。
憲委級上任的時候,可是有嚴格的品格審查的。
事已至此,周瑜也沒辦法,遊戲規則就是如此,能做的他願意幫。
但總不能讓他捨得一身剮,和老高雙雙自絕於警隊,就為了給萬晞華一個處分吧?
而老高也不會說‘阿瑜,你真要調查,我幫你去查。’這樣的話。
多麻煩,還不如...使點手段,讓她升不上去,不是來的更有效。
所以,犯了刑事就去查,沒有的話就別做這種無聊的事。
周瑜原本和老高就打算冷處理萬晞華了。
兩個人研究過萬晞華的事情,都是說她嚴苛,不擇手段,但是沒有人說她貪汙受賄之類的事。
所以兩人安排:
周瑜奪權,架空萬晞華。
老高摁住,不讓她再升。
等到下次大升遷年換崗的時候,直接調到邊緣部門養老等退休。
但是現在,周瑜看著手機怔怔出神,萬晞華居然真的走到了犯罪的地步,這女人是徹底瘋了。
爆料救營長,簡直是不可思議。
她的目的,周瑜猜得出來,跟當初nb運送毒品那一次一樣。
悄默默的跟在後面,等著毒品被搶,然後讓自己的人出手,找回毒品,抓住山狗。
這一次,就是等著營長逃跑,看周瑜失敗,然後力挽狂瀾,把人抓回。
她是沒真準備放跑營長,但這出賣行動計劃就是毫無疑問的犯罪。
而且...周瑜搖頭。
她要是沒這一步,營長根本不可能出停車場。
那邱勵傑就不會死,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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