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規則(求訂閱求月票)(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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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一瞬間回想昨天上午的停車場畫面,監視人員確實彙報過,司機位的男人伸出頭似乎在喊什麼話。
現在想來,應該就是在提醒營長走。
而那個時候,周瑜根本還沒有動手。
“你覺得是誰?”周瑜面無表情的問道,有內鬼是必然的事。
韋世樂認真道:“如果邱勵傑沒死,我懷疑是他,可現在我只能懷疑是後面來的那位。”
周瑜凝眉,韋世樂的答案和他的第一直覺相吻合,可越是這樣,越是讓人難以接受。
起初,萬晞華做事方法有問題,對待手下嚴苛,視臥底生命於不顧,錯了麼,肯定錯了。
但這是選擇問題,品格問題,不摻雜任何刑事成分。
換句話說,在龍鼓灘上,周瑜不去救招喜悅,事後不管招喜悅是死了,還是毒癮纏身,萬晞華不用負上任何責任。
負責任的肯定給她上毒品是嚴世孝。
所以不管是她,還是簡國曙,當時敢這麼做。
周瑜當時和李文斌透過話之後,去問過內部調查科。
&nadam沒問題,而且他們也沒有資格查一個總警司。
內部調查科的主管才是總警司,怎麼可能能查總警司呢?
“那如果總警司有問題,你們內部調查科就什麼都不用做?”周瑜向面前的白衣質疑道。
“周sir,警隊法例規定的很清楚,如果你忘了,我幫你回憶一下。
&nadam在上次的行動中,沒有立刻衝出去救臥底的抉擇錯了。
法例232a,第三條2k:包括不合理或不必要的行使權能要受處分,括號,督察級和員佐級。
&nadam是憲委級,你也是。”
白衣男雙手交叉坐在桌子後面,笑容意味深長。
周瑜笑了笑:“你的意思,我們已經成了規則的享受者,制定者,所以不受管轄?”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白衣男聳聳肩微笑:“我們內部調查科按照警隊條例做事,總不能越權吧,換句話說,如果能查總警司,是不是也能查副處長了。”
“那你們內部調查科針對的就是督察級和員佐級了?”周瑜輕笑。
白衣男抿了抿嘴,認真的說道:“周sir,我在內部調查科這麼久,不是沒努力過,我接到的投訴,不止madam,還有別的警司,高階警司。
我當時第一次接到的時候去問過管轄的助理處長,屬下這麼大意見,我們就不能調查麼?”
“然後呢?”周瑜揚頭。
“他告訴我說,犯了刑事就去查,沒有的話就別做這種無聊的事。”
“呵。”
周瑜搖搖頭嗤笑,其實可以理解,都是憲委級,誰又願意得罪誰,誰的背後可能都站著更高層的人。
“那就沒有辦法了?”
“有啊,憲委級的委任是特首批准的,所以如果要查一個憲委級的行為不端,同樣要打報告給特首,而且至少要有一個助理處長級別的人物批准,親自開檔案調查。”
周瑜聽到這裡,徹底明白了李文斌的意思。
沒有一個助理處長會為了一個可能的行為不端,去調查一個總警司。
搞這麼麻煩,又是特首又是親自開檔案調查的,無非就是一個處分,何必呢?
周瑜接下來又去問了老高,老高說的更透徹。
“流程上你需要一個憲委級打報告給特首,特首就會讓公管局派人介入,這是第一個難關,也是最大的難關。
這等於是讓外人進入警隊,調查警隊的憲委級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