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法的推行,也是大楚帝國首次在法律層面上保障了勞動者的利益。

當然,後續具體施行的時候肯定會問題多多,但是不能因為問題多久不去做,做了之後發現問題了,那麼就逐步改善。

總之,羅志學是要牢牢的把工人群體抓在自己手裡,絕對不會讓這個數量龐大,並且後續還在持續增加的群體遊離在帝國根基之外。

而代價嘛!

自然是各企業們,尤其是那些民營企業資本家們的利益有所損失。

至於官辦企業……人家是官辦企業,錢都是國家的,官辦企業的負責人可不會心痛。

而民辦企業的錢都是資本家自己的,你讓他們給工人更多的薪資,更多的休息時間,就等於增加他們的成本支出,降低企業競爭力都是其次,關鍵的是從他們自己口袋裡掏錢。

因此反對生意還是挺大的。

但是這種反對聲音沒什麼卵用。

因為大楚帝國的經濟主體,依舊還是官方資本,民間資本的經濟比重,在大楚帝國裡其實佔比並不大,大概也就是三四成的樣子。

大楚帝國裡數得上名號的企業,其實基本都是官辦企業,民辦的大企業其實很少的,而且就算是大型的民辦企業,其實裡頭的很多股東也是官方資本。

比如李氏制鐵!

該企業可以說是民辦企業裡的旗幟了,但實際上該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都在官方資本手裡。

比如廣東工業廳,廣州工業處,佛山工業科這三級官辦機構,就持有了大概十多個百分點的李氏制鐵股份,然後還有一票官辦金融機構持有了大概百分之十幾的股份,還有一些官辦企業,比如廣州鋼鐵公司也持有該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

最後算下來,其實官方工業機構、官辦企業聯手,一起持有了李氏制鐵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只不過分散到了幾十家機構或企業手裡,外人感受並不明顯而已,平日裡官辦資本也不太乾涉企業的經營,而是繼續由佛山李氏家族掌控該企業。

但是在有必要的時候,官方是能夠對該企業進行控股並決定重大策略的。

類似的情況其實也不少。

在大楚帝國裡做生意,規模一般般的話沒什麼。

但是你想要把企業繼續往上做大做強,而且還影響力重大的話,嗯,比如想要做到類似李氏制鐵,蘇秦紡織,宋氏玻璃公司這種程度的話,沒有來自官方資本的扶持是很難做到的。

倒也不是什麼行政干涉之類的,大楚帝國老早就不玩行政干涉商業了。

純粹是市場行為!

因為官方資本也是資本,官方資本也逐利……資本看見你賺錢了自然也想要上來分一杯羹。

你不願意接受官方資本的投資或合作之類的也行,官方資本也不會逼你,甚至都不太在乎,但是人家轉身就去投資你的競爭對手去了……

在大楚帝國裡,最大的資本家其實就是工業部、財務部,然後是皇室資產管理科、各省工業廳,再有就是各府工業處,各縣工業科。

這些才是大資本家,一個個手握巨資不說,而且掌控著大量的企業,控制各行各業的命脈。

民間裡所謂的資本家和這些官方資本比起來,那就是渣渣。

而一系列的勞動保障法,也是最先從各官辦企業裡施行,當然也少不了官方行政機構。

至於民間企業,暫時會給他們一個緩衝時間,等到承順三十年六月一日的時候再執行。

同時執行後,依舊會給企業一個半年的適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