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暹羅最重要的河流湄南河的入海口,直接落入大楚帝國手中,某種程度上來說,帝國依託此地,能夠完全掌控暹羅北部區域的對外貿易。

哪怕是暹羅自家的船隻,沒有大楚帝國的允許,也不能透過這一段二十公里長的湄南河段。

因為這地方已經屬於大楚帝國的領土了,大楚帝國方面把這地方命名為曼谷。

同樣割讓的還有暹羅王國馬來半島的大半控制區。

本來帝國方面一開始只是是要馬來半島東西各一個港口的,但是後來發現還不如直接要一片地方,然後把兩個東西海岸的港口連成一片,後續作為帝國船隻在海外航行的時候的補給點,中轉站,貿易港之類的。

既然要連成一片,那麼就需要一定的戰略縱深,所以乾脆要的地方大了一些。

和暹羅王國方面談判的時候,在其他方面做出了些許的讓步,最終讓暹羅王國方面答應了把暹羅王國控制的最南邊的一片馬來半島的領土,包括北大年、宋卡以一直到北邊的春蓬地區,這一大片區域都轉讓給大楚帝國。

當然,大楚帝國為了獲得這一片區域,也另外付出了代價,那就是這一片領土並不是採取割讓的名義,而是購買的名義。大楚帝國出資五十萬楚元向暹羅王國購買了這一片領土,這一筆資金,將會折價為各類槍炮兵器等物資運輸到大城王國,用於武裝暹羅軍抵抗緬軍的進攻。

獲得這一片地區後,大楚帝國把這片地方統稱為‘北馬六甲’。

雙方條約剛敲定,大楚帝國方面就派遣了艦隊搭載了一個團計程車兵前往馬來半島接管該地。

如此一來,馬六甲海峽區域裡在葡萄牙人、亞齊王國、柔佛王國外,也迎來了一家新的勢力:大楚帝國!

先不說後面的馬六甲海峽勢力的變化。

且說前方和大城王國方面敲定了條約後,迅速透過通訊艦把條約文字送回帝國金陵城方面,恭請聖裁!

雖然是全權代表簽訂的條約,雙方也按照條約進行相應的行動了,但是總歸還是需要羅志學親自簽署,只有經過羅志學簽署批准的條約,在帝國內部才具有法律基礎,不然就是無憑無據。

全權代表,也就是欽差,這要是都能隨便籤署條約賣國了,帝國豈不是分分鐘要完蛋……

同樣的,暹羅王國那邊也是,條約還需要暹羅國王批准才能正式生效。

當雙方的君主都批准之後,這份《楚暹曼谷條約》,才會在法律意義上正式生效,當然,在這之前,楚軍已經開始撤軍,並接管曼谷地區以及北甲地區,並開始修築要塞、營地、港口,炮臺設施。

而金陵方面也沒有拖拉,收到了條約文字後,羅志學直接批准了。

並著吏務部在這兩片海外領地籌建行政統治機構。

吏務部方面仔細斟酌後,考慮到東南亞半島還有一個金蘭灣、廣寧海軍基地、同時還直接掌控了湄公河出海口這一片區域,此外在緬甸也有一個達貢。

這大小的海外殖民地也不少了,而這些地方除了廣寧海軍基地距離本土比較近外,其他地方都是遠得很,並且都需要依靠海上交通。

最重要的是,北馬六甲地區的面積非常大……

為此,吏務部方面想要在這裡設立一個統管東南亞殖民地事務的機構,這個建議也得到了羅志學的准許。

畢竟海外殖民地太遠,想要直接管轄的話太麻煩,並且殖民地情況和本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能直接照搬本土的行政模式。

綜合考慮之後,租借的廣寧海軍基地設廣寧縣,交由廣東廉州府代管,畢竟距離近,廣寧可就在廉州府的邊上。

其他地方暫時歸屬新設立的南洋巡撫衙門所轄。

南洋巡撫衙門,巡撫暫駐北甲的北年,也就是‘北大年’,這地方其實並不是暹羅王國的領土,而是他們的一個藩屬國,不過這個藩屬國實力很渣水,歷史上後續他們會被暹羅王國直接吞併。

現在則是暹羅王國把宗主權轉移給了大楚帝國,而大楚帝國的兵力登陸了後,直接就岸邊北大年的土著王室滅了,順帶把當地的名字也改了,改為北年縣。

這是大楚帝國的海外領地,不需要什麼藩屬國存在!

而類似北大年這種情況的,還有不少,因為暹羅王國在馬來半島的控制區,不少都是以藩屬國的狀態存在的,包括以前的馬六甲王國也是如此。

暹羅王國割讓這些領土,其實割讓的是宗主權。

而大楚帝國登陸後,清理當地各種反抗勢力的時候,直接滅了個乾淨,要不然的話,後續統治還得面對一堆的藩屬國,那得多鬧心啊。

南洋巡撫衙門,將會管轄金蘭灣縣、湄公河下游的九龍江府、曼谷縣、北馬六甲地區設北甲府、西甲府兩個府、達貢縣一共三府三縣,巡撫品級依舊為從二品。

不過南洋巡撫的職權除了傳統的行政權力外,還有部分外交、軍事許可權,這還是因為距離比較遠的緣故。

如果打仗什麼的都需要透過金陵方面進行抉擇,那麼一來一回都能拖上一年半載了。

不過巡撫雖然有外交和宣戰的權力,但是隻侷限於對東南亞地區的土著國家裡的一些中小事務。

如果是大事,還是需要稟告本土金陵方面的。

和西方殖民者的外交以及戰爭,也只侷限於各國的東印度公司,不包括西方各國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