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錢世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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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氏女對荀崧說,裴使君今日之語,分明有招攬阿爹之意,你要是俯首依從,還則罷了,倘若不從,如今宛城落於人手,他隨時都可以收拾咱們——
“我初觀裴使君,似有英雄之志,然其才得逃生,便劍及履及來攻宛城,入城後分兵把守四門,如此果決,恐實有梟雄之姿。今其得強兵為恃,必不甘久為建康所馭。阿爹試想,他若與建康齊心,根本不必入城來見第五盛長,而當與王世將合力。既入城來見,是有兩屬之意,或欲從中取利。如此,安肯使阿爹東歸琅琊大王?”
其實若只是一個荀崧還則罷了,在裴該看來,即便不是徹底的廢物,也不是能夠在亂世中給予自己太大幫助之人,愛去哪兒去哪兒。但問題是荀氏一門身負天下高名,荀崧作為荀彧的玄孫,天然是一杆烈烈飄揚的錦繡旗幟,可以號召到不少士人相從,這般寶貨,既已落於己手,又豈肯輕易與人呢?
“我意阿爹若肯從他,必受重用;若不肯從,恐有不忍言之事也。”
其實這點兒荀氏女卻想左了,因為裴該很想得其為妻,所以必然不會對荀家下狠手——不過挾持乃至於綁票等事,肯定是跑不了的。
荀崧還有點兒不以為然,說:“我看裴使君之意,欲先歸徐州,而使我將宛城與王世將交接,則不但不肯害我,且來去皆可由我自主。”
荀氏女略略一撇嘴:“口中言語,如何信得?裴使君既有將杜曾降卒交於阿爹,恐阿爹難以駕馭之語,則他雖然東歸,也必會留兵監護。且若他行一封書與王世將,說我家實與第五盛長合謀,則王世將又將如何對待阿爹?此乃借刀殺人之計,彼可不汙自手也!”
荀崧聞言,不禁悚然而驚,忙問:“何至於此?然我家只能依附於裴氏了麼?”
荀氏女道:“當今世亂,有土斯有兵者,可保家門,我荀氏若不有所依附,難免沉淪——叔祖在河陰,彈丸之地,安能久存?遑論復振家業。據女兒看來,有天下之志者,唯祖豫州與裴徐州,且二公互為表裡,必可鎮定中原。原意勸阿爹北依祖豫州,奈何尚無門徑,第五盛長即來攻城,而裴徐州也恰於隨後抵達……”
荀崧問道:“汝縱放裴使君之時,便已存有此心了麼?”
荀氏女搖搖頭:“也須看裴使君是否能夠擊破杜曾,耀武於江北了——原本以為他以寡擊眾,雖然能勝,亦不過略挫敵勢而已,不期然半日即摧破強賊,斬殺杜曾……即便我家不復奪宛城,亦與其無損。這般人物,只可與之同謀,不可與之為敵啊。”
荀崧沉吟良久,終於問道:“若依從裴使君,則須將汝嫁其為婦,汝可願意麼?”
一聽此言,荀氏女再次飛紅了臉,垂下頭去——她不好意思接碴兒啊,只得還是那句話:“一切都聽從阿爹主張。”
荀崧心說又聽我主張,你這輩子啥時候聽過我的話?估計你心中若不樂意,肯定早就嚷嚷起來了,不會把皮球踢到我腳下來——真是女大不中留,看起來也只能應允裴該所請了。
好在裴該不是第五猗,這段婚事倒葉門當戶對,不至於有損我潁川荀氏的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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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崧正式表態,願意在和王廙交接之後,舉家遷往徐州,去為裴該鎮守東海郡。裴該大喜,當即口頭上敲定了與荀氏女的婚事——不過還得等返回淮陰後,去請卞壼為媒,正式下聘,並且商量成親的時間。
濟陰卞氏雖然門戶不高,但卞望之好歹做到了二千石,足夠資格做媒人了。
於是裴該便即行文江夏,說我已然陣斬杜曾,擒獲了第五猗,復奪宛城。如今襄陽賊兵不過數千,且無首腦——王貢逃去不見影蹤,希望他不要那麼快返回襄陽去——我便將這份大禮送上,你趕緊揮師西進,去拿下襄陽,然後再到宛城來與荀崧交接吧。作為交換條件,我會上奏琅琊王,請任荀崧為東海郡守,希望你也能幫忙說說好話。
在宛城歇兵五日後,裴該便即啟程凱旋。不出荀氏女所料,他不但留下“劫火營”左副督謝風率三隊精銳看守俘虜,“協助”荀崧守城,而且還把宛城的公私府庫蒐羅一空,只留給荀崧足夠一月使用的物資——反正已經約定一個月後,不管王廙來不來,你都要棄城到我的徐州去。
那個謝風本為揚州建安郡人氏,大概還有部分山越的血統,跟著名的陳郡謝氏沒有一毛錢關係,因與衛潛有舊,北渡來投,被衛因之推薦給裴該為將。裴該看他頭大腰粗,虯鬚滿面,頗為威武,雖然跟甄隨似的也不擅長騎馬,卻使得一支好矛,於是撥給甄隨做隊主,大爆兵的時代,積功而成為一營之副督。
謝風在這場仗中立的功勳挺大,足夠三轉,但本人卻並不滿意。因為他自詡最大功勞是刺傷了敵方一員驍將(蘇溫),但問題戰後未能擒獲此人,也沒能找到屍體,功勳無從證實。因此他才主動要求留下,監護宛城,打算再在俘虜身上花點兒時間,一定要把那員敵將的姓名、下落都打聽出來,才肯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