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曰:諸侯薨而多子,則裂其國以遍封其子,各為諸侯也。”

“如此,諸侯之土縱一分為三四,亦皆與諸侯之子,朝堂可不費吹灰之力而絕諸侯勢大之憂,而無‘奪諸侯土’之嫌。”

“縱諸侯於此令有不願,亦得諸侯之諸子、嬪姬相爭,故朝堂不必憂於此令不通,只須以政令傳於各諸侯,即可······”

面色淡然的將《推恩令》的主要內容道出,劉盈不忘笑著補充道:“此策,乃孤見諸皇子皆為王,方生之念。”

“——天子之子,當各裂土而為諸侯,諸侯之子,又為何不可?”

“縱不可裂諸侯土而王諸子,亦可裂一縣而侯其子,以分其勢而弱諸侯?”

“且皇子皆當裂土為王,乃父皇之恩,諸侯之子各位王、侯,亦乃天子之恩澤。”

“又依此策,諸侯之土代代而裂為王、侯土,以推天子之恩於諸侯後嗣,故孤名之曰:《推恩令》······”

隨著劉盈最後這一句話道出口,側殿內,便陷入了一陣漫長的寂靜。

便是王陵、張蒼兩位年過花甲的老元勳,都難得一見的愣在了原地,快速吸收著劉盈這番話中所透露出的資訊!

——在諸侯王死後,把諸侯國的封土分成數份,讓諸侯王的兒子們都做諸侯王?

不得不說,這個前所未有的方案,頗有些出乎王陵、張蒼二人的預料。

諸侯王勢大,或者說尾大不掉、威脅中央的問題,根本就不是一個新出現的問題。

早自周王朝末年,天下諸侯不再恭敬周天子,而於各自的封地內稱孤道寡,又為了擴張領土而互相征討,從最開始的數百家諸侯,發展到戰國末期的七雄之時,這個問題,就已經出現在了華夏大地之上。

曾支撐起周王朝長達數百年的對外擴張,甚至幾度將姬周從倒塌的邊沿拉回來的分封制度,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驗。

分封制,到底好不好?

於天下人而言,這個答案的問題,可以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但若是單從‘發展’這一千古不變的角度來看,分封制,確實是農業社會所能採取的政策中,最具發展效率的方式。

這個道理也非常簡單:只有自己的事,才能讓人類盡最大的努力。谷鱉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有一天,周天子找來了一個臣子,任命他為一地首官,讓他去負責該地區的發展,並予以報酬,也就是俸祿。

但對於這個臣子而言,自己所掌管的這個地區,根本不是自己的。

治理的好與不好,俸祿都是照常發放,很難對這個臣子造成直接的利益獲取或損失。

頂天了去,就是治理的好了有點獎勵,治理的不好挨批評。

所以,這個臣子只需要保證這塊地區的治理,別爛到人神共憤、會導致自己失去官職的程度,就完全可以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躺著吃朝廷的俸祿到老死的那天。

這,就是當人類只具有某個物品的使用權,而非擁有權時,所普遍會抱有的心態:不愛惜、不關心,不害怕失去、也不渴望得到更多。

——在後世,房東永遠比租客更愛惜房子,就是這個道理:是自己的,才知道愛護、才知道心疼。

但如果周天子賜予的,並不是這個地區的治理權,而是擁有權呢?

若這塊地區,是周天子親自分封,能遺傳子孫後代的封土,那情況,就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為了將封地建設的更好,這個受封土地的人,必然會發揮出自己所有的主觀能動性,以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將自己的封地建設到最好!

為了能長久具有這塊土地的擁有權,這個領主甚至能接受‘非但不用朝堂給自己發俸祿,自己還要給朝堂上貢’的規定!

拿著俸祿的臣子,因為不具有土地擁有權,所以會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寧願什麼都不做,也不願犯錯;

而得到土地擁有權的領主,明明沒有俸祿,甚至還要給朝堂上貢,卻能發揮自己所有的力量,只求自己的封土發展的更快、更好。

這樣的反差,乍一眼看上去,或許會有些奇怪。

但實際上,這卻是人性最為淺顯,也最讓人容易理解的一點:自己的東西,才值得投入百分百的精力;但別人的東西,只需要三成甚至兩成,別弄的場面上太難看就可以。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一個新興政權想要對遼闊的領土實施有效之理,或是想讓擴張所得的土地快速發展起來,分封制,無疑是最好的選項。

但分封制,卻也是懸在每一個封建王朝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稍有不慎,這個發展利器,就會親自敲響王朝的喪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