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他們與當時主流的港臺流行樂不同,索尼唱片是以西化的音樂路線大行其道登陸華語市場。

整個90年代,索尼唱片大膽引入R&B等西方流行音樂元素,從最早簽約瘐澄慶到之後的李玟、柯以敏、王力宏,他們無一例外的堅持著國際化音樂路線。

外加上孟庭葦、彭羚、林志炫等人良好的唱片品質,90年代末期索尼唱片大業才初具雛形。

以西方流行音樂登入華語樂壇的確給他們帶來了堅實的基礎。

但在現在,在人們接受程度還不高的情況,新力哥倫比亞唱片在整個華語樂壇的力量是不夠的。

索尼像複製何勁的辦法,以唱片帶動VCD的發展,這的確是好辦法。

但他們現在的實力,並不足以複製這種辦法。

何勁的的華星VCD能以唱片來帶動VCD機的銷量,靠的是華星唱片龐大的版權庫,以及何勁本身的號召力。

而這兩種因素,索尼旗下的新力哥倫比亞並不具備。

&nad1('gad2';} catch(ex{}索尼的唱片版權庫肯定是比華星多的,畢竟是國際巨頭。

但他們的版權歌曲多是歐美音樂。

在亞洲,若是日韓還好,在華語地區,聽英文歌的人又有幾個。

所以他們自然沒辦法用自身的版權庫歌曲,只能瞄準其他唱片公司。

而目前在華語樂壇擁有龐大版權庫的公司說來說去也就那麼幾家。

飛碟不用想了,早已經成為華納了。

而寶麗金,更不用想,人家自身旗下就擁有唱片機制印廠飛利浦。

至於百代、BMG,更不要想了,這幾家現在都是索尼在歐美地區的大敵,他們怎麼可能資敵。

所以,目前,整個華語樂壇有機會拿到VCD唱片版權制印的公司也就滾石了。

而且,滾石本身就是本土公司,旗下版權庫裡的歌曲幾乎都是華語歌曲。

若是拿下,自然就能複製華星以唱片帶動VCD的模式。

“擁有了我們的版權,他們還學不了?”

段家譚似笑非笑的說道。

“段總今天既然來跟我談,那說明你們並不想把版權給他們。他們自然學不了。”

何勁往後一靠,笑道。

“不過就是唱片制印權,我們為什麼不能給他們?”

段家譚一副你看錯了,我們會給他們的樣子。

唱片制印權並不是唱片版權。

前者屬於後者,但後者並不屬於前者。

制印權,也就是說,我授權將自己公司的歌曲給你們公司制印,讓你們可以在VCD唱片上打上華星製造的表示。

就像黑膠唱片,唱片公司需要找廠家制印已經錄製好的歌曲。

同理,VCD也是一樣,並不是每個唱片公司都擁有自己的制印廠的,滾石就沒有。

所以,他們一般都會將唱片交給類似的廠進行制印,然後他們再將那些制印好的唱片分銷給那些代理商。

當然,上述說的是新唱片。

何勁需要的不是新唱片,他要的是滾石版權庫裡那些老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