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尼震卒!(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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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何勁在一家西餐廳約見了滾石唱片的總經理段鍾潭。
對於何勁想幹什麼,滾石唱片那邊基本是心知肚明的。
目前,華星牌VCD與索尼VCD在臺灣爭的很激烈。
兩家為了將自己的VCD品牌打出去,雙方大大價格戰。
今天你降一塊,送一張大歌星全新唱片,明天我降兩塊,送另一個大歌星的唱片。
雙方你來我往,大有你死我活的陣勢。
而相比索尼,華星這邊比索尼最佔優的莫過於擁有華星唱片龐大的唱片版權庫,以及靠著何勁時不時在上節目以及走活動是對華星VCD的宣傳。
不過,這個優勢在前期還行,隨著時間流逝,這個優勢逐漸就降低了。
畢竟,華星的版權唱片只是一些老歌,或許藉助VCD行起的趨勢能讓消費群眾能讓他們關注一陣,但若想因此便擊敗索尼,那顯然就想的太簡單了。
滾石這邊早已經收到訊息,何勁正在打他們的版權庫的主意,想拿下滾石旗下唱片的VCD制印權。
所以,當何勁約談他們的時候,他們那邊立刻就做好了各種準備。
何勁與段家譚是認識的,很多大型活動聚會上都打過交道。
而且,近一年來,隨著外國唱片公司加大了對亞洲地區的投入。
華語樂壇僅剩的兩家本土公司已經開始若有若無的在進行合作了。
何勁與周惠敏前面那張《我們結婚了》的臺灣代理公司就是滾石。
在國際唱片公司開始大規模進駐之際,兩家公司都很清楚,想不被華納等唱片公司擊垮,他們就得共同對抗對方。
在之前的一年裡,雙方就在合作的問題上談過好幾次,只是都沒有談攏。
沒辦法,雖然華納等公司是大敵,但華星與滾石之間也是有競爭關係的。
雙方想一次性談好,並不容易。
“段總,我也不拐彎抹角,直接開門見山了,我想要你們公司的VCD唱片制印版權。”
倆人先客套,然後吃東西。
等酒足飯飽後,何勁直接開口說道。
段家譚放下筷子,擦了擦嘴。
“索尼找過我們,也想要我們公司版權庫裡那些歌曲的VCD制印權。”
“我知道,但我認為,跟華星合作比索尼對滾石有好處,索尼的確是一個大集團,在西方,索尼旗下的索尼唱片也強勢無比。
但在亞洲,他們才剛剛登入,他們學不了我。”
何勁開口道。
自九十年代以來,整個亞洲乃至世界的的唱片業繁榮至極。
特別是今年開始,VCD的研發成功,雖然盜版已經開始盛行,但也是因為盜版猖獗,讓音樂傳遍了亞洲每個角落,這極大程度的讓唱片業的更加繁榮。
這種繁榮雖然有些類似日本的泡沫經濟,總有一天會突然爆掉,但也極大額程度吸引了西方唱片公司的注意。
除了本身已經在亞洲經營成為巨頭的百代、華納、寶麗金、BMG唱片外,索尼等國際巨頭也開始著手佈局亞洲。
前世,縱觀整個華語樂壇,索尼唱片以其雄厚的實力和眾多華語一線歌手的黃金陣容,成為當之無愧的王牌老大。
而索尼唱片在亞洲的起航便是源自於在臺北成立的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92年,比其他巨頭唱片公司晚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