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照汁米飯(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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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景是女孩子,不能總往三個男孩房裡跑,徑直回家去了。
張新立即坐下,第一時間清點今天的收入。
這關係到攤位能不能堅持下去。
1分、2分、3分...4.62盾。
一天營業額居然有4.62盾!
去掉堆位費每天1.67盾。
黃大山、沈得住每人每天工資20分,也就是2角。
蔡小景也算,工資10分,也就是1角。
再減掉食材成本1.5盾。
張新第一天的純利是0.95盾...
看上去好像還不錯的樣子,畢竟購買力強大。
另外,銀行經理尼亞減了三個月攤位費,1.67盾省下來,0.95+1.67,張新今天的純收入達到2.62盾!
如果未來三個月可以保持同樣收入,張新有信心,三個月後他可以用這些錢撬動更大蛋糕。
話分兩頭。
蔡小景回家便到廚房幫母親何幼娘做飯。
透過廚房的窗窗,可以看到院子,也可以看到張新、黃大山、楊花狗居住的小屋。
“張新生意怎麼樣?”何幼娘關心問。
“挺好的,昨天準備的食材賣完了。”
“孩子挺能吃苦的,人也有本事,剛來爪哇就創業成功,他老家條件應該不錯吧?”
何幼娘若無其事問。
“張新說他家很窮,有錢創業是因為賣掉了家裡的唯一一丘土地。”
“這就是你父親說的‘背水一戰’吧,沒有退路的時候,更能激發潛力。”
蔡小景卻輕輕搖了搖頭,她總感覺張新目地性很強、目標非常明確。
並不像母親說的背水一戰、無路可退。
張新不知道蔡小景和其母親在討論自己,此刻他正在給黃大山、沈得柱發工資。
每人20分,也就是2角。
黃大山第一次拿工資,開心地嘴巴快裂到耳根了。
沈得住在攤位上忙碌一天,只是幫忙,還不是‘正式’僱員。
給他發了工資,張新正式向他發出邀請道:“阿柱哥,以後跟我幹活吧。”
沈得柱老家是唐山郡、洪縣人,十二歲跟著叔父學習理髮。
在家鄉走街竄巷理髮四年。
因手藝不精,生意一直沒有起色。
一年前來到三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