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和軍不佔升斗小民的便宜,絕對做到了公平買賣。

牽頭人王三淨賺了三兩多銀子,挑著擔子跟來來的十幾人最少的都能夠純賺四五百文。

升斗小民賺到錢了,幹勁兒自然足,當然想方設法進貨再來興和軍營地交易。

有了賺錢效應,自然有更多人參與。

歸師途中的興和軍居然能夠大量購進糧食、蛋品、豬羊、雞鴨鵝,伙食標準蠻高。

打下登州城的黃毅真的發了大財。

又因為耿月如已經建立了糧食供應體系,緊急情況下能夠滿足一個月內運送不低於二十萬石糧食到達張家口。

而且是以稻麥為主的糧食,以麥子為例計價,到達張家口的價格不低於一兩二錢不高於二兩二錢銀子一石。

價格不一樣不僅僅是因為買價有波動,還因為路途有遠近,還有個重點影響糧食價格的因素,那就是蝗蟲般的流寇。

但凡流寇過境,幾萬幾十萬原本活得下去的升斗小民徹底絕望,一斗米十兩銀子也不希奇。

明末的糧食越來越貴,明朝初年江南一石精米的價格才五錢銀子。

這麼高的糧價,必然導致社會秩序崩塌,直接釀成人吃人的悲劇。

如果黃毅沒有靠繳獲積攢下幾百萬兩銀子,也買不起這麼多高價糧食。

一個月二十萬石糧食意味著什麼?

以一人兩大碗厚粥計算日消耗,意味著能夠多養活至少一百五十萬人口。

所以黃毅更加豪橫,不僅僅把所有的俘虜和一部分倖存者帶回根據地,

還下達命令沿途收留所有願意去根據地安家落戶的饑民、流民。

居然有這等好事,被流民、饑民折騰得如坐針氈的文官老爺們樂開了花!

歡迎興和軍過境,保證該提供的本色足數且保質保量!

然後這些州城府縣主官都有了默契,把他們管轄地盤上的流民、乞丐全部往興和軍回師的必經之路趕。

黃毅需要人口,多多益善,根本不擔心收到懶漢。

強制勞動不是說說而已,抗拒勞動的懶漢有被打死的可能性。

本著不強迫自願跟隨的方針政策,只要來了就肯定供給兩頓,每頓能夠領到一大碗立得住筷子的雜糧粥。

但是興和軍不能被饑民、流民影響行軍速度,青壯年男女不可以坐馬車,跟不上隊伍的算自然淘汰。

然人的潛力真的無窮大,這些饑民、難民、流民看到了和顏悅色的興和軍,吃到了一大碗厚實的粥心中充滿了希望。

他們捨不得丟下罈罈罐罐破被子爛衣衫,每個人的負重未必低於興和軍輔兵。

然他們少有掉隊的,希望就在前方,有些人寧可累得號啕大哭,也一邊哭一邊不停邁步向前再向前……

黃毅是崇禎六年正月初二率領人馬離開登州,是最後一批離開的平叛隊伍。

相對於前幾批,這批人馬有足三個把總正兵外加一個百總女騎兵。

因為絕大多數難民已經跟隨前面的隊伍走了,黃毅親領的隊伍裡只有三千多。

誰知道因為興和軍美名遠播,一路上來投奔的升斗小民絡繹不絕。

沿途的村子和寨堡都願意接納興和軍駐紮,得知興和軍在哪個村子宿營,這個地方就自然形成了夜市。

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