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誰還沒個過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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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方建。”
“年齡?”
“二十六歲。”
“為什麼打架鬥毆?”
“因為不爽啊。”
“注意態度!”
“打我啊!”
“帶回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規定,處以方建、李同等人三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輾轉難眠的方建最終還是選擇了坐起來,在黑暗之中,他憑感覺摸著脫在一邊的衣服口袋,從衣服口袋中掏出了一根菸,將煙叼在嘴裡之後,他再次從一邊的衣服口袋中摸出了火柴,兩隻手互相打磨著把火柴擦亮,火柴的光照亮了簡陋的瓦房,點燃了方建嘴邊的那根菸。煙是不怕黑暗的,它用自己的氣味去勾勒自己的模樣,更描繪出方建的過往。
方建是家裡的獨子,他不知道為什麼父母沒能再為他生個弟弟或是妹妹,如果他有個弟弟或是妹妹,或許他也不至於會到這步田地。
打小,方建就是父母的心頭肉,被父母溺愛著長大。如果家裡有一個白麵饅頭,那都是先緊著方建吃。如果家裡經濟稍微充裕一些,也都是先緊著方建用。
就連讀書,這種只認有錢人的事情,方大能也勒緊褲腰帶讓方建去讀,畢竟就這麼一個兒子,以後還指望著他養老。
集父母寵愛於一身的方建卻沒有按照父母的期望成長,從小調皮搗蛋的方建總是有恃無恐,方大能夫婦不忍心苛責,只當孩子小不懂事,覺得等孩子大點兒就好了。
方建是六歲開始讀的書,從踏入學校門的那一刻,他就沒想過安安穩穩的讀個好書,一門心思的想要找樂子。不是今兒把老師的飯盒裡的飯給倒了,就是明兒呼朋喚友打群架,他若當第一,沒人敢當第二,畢竟學校裡一大半的學生被他打得鼻青臉腫。
被打的學生家長也來找過方大能,希望他能給個說法,誰知方大能驕傲的直接說了一句,“你娃慫就不要叫喚。”
氣得被打的學生家長只能叮囑自家的孩子遇到方建的時候繞道走,不要與方建正面起衝突。
方建在學校的威風只逞到了十歲,十歲那一年,他毅然決然的離開了學校,用方建自己的話來說,“我不需要什麼知識來武裝我,我有拳頭就夠了。”
不管方大能夫婦怎麼勸,方建就是不去上學,為此方建捱了生平第一回打。
但面對憤怒到極致的方大能,在棍棒下的方建沒求饒一聲,甚至揚言說,“你要想斷子絕孫,就打死我!你不打死我,你就不是我爹!”
氣得方大能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只能扔了手裡的棍子,跌坐在地上罵方建不孝。
方建見方大能停手了,忍著疼站了起來,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家。
那天夜裡很晚了,方建都沒有回來,方大能氣是氣,但終歸拗不過內心的不捨,再加上自家媳婦兒一個勁兒的催自己出去找。
方大能是在村口找到方建的,當時方建一個人窩在村口那棵老樹下,看得方大能那個心酸吶,連忙上前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給他穿上,哪裡還想得起半點兒方建白天忤逆他的事兒。
方建經歷過一回打之後,沒有半點要改的意思,甚至與之前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每天遊手好閒,成為了村裡頭號危險人物。
方建十五歲那一年,有機會去了趟縣城,在那裡認識了自己的好哥兒們李同,兩個人經常廝混在一起。後來,也是李同攛掇著方建離開瓦罐村,到縣城裡去跟他混,“就屁大點兒村子夠你幹什麼的啊?還不如來縣裡,跟我一起逍遙快活。”
方建雖然當時沒有說什麼,但在當天夜裡悄悄的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趁著方大能夫婦睡著的時候偷偷跑了,連個信兒都沒有留下,讓第二天起來沒看見兒子的方大能夫婦倆到處找,到處問。
方大能是在縣城的一家遊戲廳找到了方建,方建嘴裡叼著煙,一臉痞氣的看著方大能,“給我點兒錢,我沒錢了。”
只聽‘啪’的一聲,方大能的手狠狠的從方建的臉上甩過,方建嘴裡的煙被甩在了遊戲機上,然後從遊戲機上滑落到地上。
方大能看著自己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的兒子竟然如此不成氣候,雙手緊緊的握成拳頭,他努力讓自己看起來鎮定,但顫抖的聲音沒能偽裝好他的憤怒,“跟我回去!”
遊戲廳裡的吵鬧被巴掌聲按下了暫停鍵,隨後一聲聲噓聲讓它又恢復了吵鬧。方建聽著噓聲,自然覺得自己的面子過不去,想要還手,終究還是不敢,只能瞪著方大能,一句話也不說。
看熱鬧的人都是些不良少年,多少都跟李同相識,自然也知道方建的存在,他們圍城了一個圈,把方大能和方建圍在了中間。
方大能見狀只想快點兒帶著方建離開,他上前抓起了方建的胳膊,“跟我回去!”
方建想也沒想的甩開了方大能的手,一臉煩躁的看著方大能,“要麼給我錢,要麼別擋著我快活。”
之後,方大能並沒有自以為是的留下來要求方建跟回去,他放棄了,他獨自一個人回到家,再也沒去找過方建。
坐在炕上的方建猛得吸了一口煙,然後緩緩的吐出了薄霧一般的煙,雖然黑夜遮蓋了那煙霧的縹緲和美麗。方建抬起了頭,眯著眼看著上空,他還記得,那個時候看見父親穿過人群離開的背影時,自己的內心還有一絲絲得意,至於得意什麼,他現在已經想不起,記憶似乎又飄向了過去。
“兄弟敢嗎?”李同拿著一瓶白酒挑釁的看著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