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秦昭與子非(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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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卻不能與子非站在一邊。
這是立場之辯,關乎“君權”與“民權”何為根本,他不能讓步。
“政令嚴明,百姓才會謹慎;律法完善,奸邪之事就能減少。若執法不嚴,人們心存僥倖,又當如何?”
子非辯駁道:“律法應當以人為本,而不應當以罪名坑害百姓。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殺人而不能使人仁。這又是合理的嗎?”
“那麼依先生的想法呢?”
“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以德治國,廢除嚴刑峻法,寬宥待民,天下自然安定。”
“那麼先生,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秦昭嘴角含笑,他大概知道子非的想法了,不過並沒有因此不滿,反而覺得此人很有意思。
難怪會暗藏那麼高的氣運,這是能開派立說之人。
“假設有一農夫,他的父親偷竊了鄰居家的羊,他將他的父親舉報了。那麼這個行為,是該鼓勵呢,還是該懲處呢?”
子非凝眉不語。
這個問題,他當然可以回答說“從輕處罰”,或者“依情而定”。
但正如秦昭始終堅持“法制”,不曾模稜兩可一般,他也不會含糊其辭。
主次才是這次辯論的關鍵所在!
“政通人和,人心安定,此類事件自然越來越少。這也是施‘仁政’的根本原因所在。”
沉默良久之後,子非終於開口說道。
“自是如此。”秦昭點點頭,也沒有過度逼迫。
“但如今天下剛定,外有異族虎視眈眈,大夏內部同樣暗流湧動。物質條件尚且不足,又怎麼能寄希望於人心?”
他看著子非的雙眼,語氣誠懇。
“苛政自然要廢除,但若想單純依靠仁政收服人心,如今大夏還沒有這個資本。我想先生也不是紙上談兵之人,加入大夏親自體會一番如何?”
這是要直接攤牌招攬了。
子非一時間卻有些猶豫。他感覺眼前這位太子殿下,跟自己原本想象中的好像有些不太一樣。
“我欲改制。廢除三公之位,設立中書省下統六部。其中戶部主掌百姓民生,疆土賦稅,我想要交給你來管理。
“你來自法家,師從韓老先生,雖不曾名傳天下卻自有人望。而且,你既然是子姓後人,想來也是出身不凡。
“只要你有能力做好,到時候不會有人不服。”
聽到這個承諾,子非神色動容。
管理賦稅,那可是一國的財政大權,這可不是一般的職位。
他區區一介白身,簡直是一步登天!
這就是剛立國不久的好處了。
官僚體系還不完備,政治集團也沒有成型,秦昭在用人上不會受到太多掣肘。
換句話說,只要別太過分,他搞上十個八個平民當大領導也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