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這錢不能省(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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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陳嬌他們只是白住,並沒有白吃白喝。飯菜都是分開做的,分開吃的。
但是從那之後,陳嬌的媽媽就每個月拿出三分之一的收入,給陳嬌的舅舅。
陳嬌舅舅不要,他不是嫌錢少,也不是嫌錢多,而是,他不願意在自己老婆和自己吵架之後,收自己妹妹的錢。
如果收了,不就顯得好像他怕老婆一樣?
所以,他說什麼都不要。他心裡想著,為什麼不在吵架前掏出來呢?現在這樣子,我要是拿了,別人還以為我怕了這隻母老虎。
陳嬌媽媽沒辦法,只好把錢給了陳嬌的表哥表姐。從此後,本來應該是穿在陳嬌身上的新衣,穿在了表姐身上。
本來應該是陳嬌哥哥用來談朋友的花費,也給陳嬌的表哥拿去和那些二流子花掉了。
但是這筆錢,不能省。陳嬌的媽媽勸她。
她很生氣,覺得自己媽媽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就供她兩個表姐表哥揮霍,她看不過眼。
她媽媽說道:“看不過眼也沒辦法,誰叫我們住在別人屋簷下,低人一等?”
陳嬌心疼親媽,說道:“媽,我們搬走還不行嗎?我寧願睡走廊,睡陽臺,睡木棚。”
有些人實在沒地方住,就會在別人的屋後借一塊地,用木頭搭個棚子,也算是自己的房子了。
陳嬌寧願住這樣的木棚,也不願意再寄人籬下。她想不通爸媽為什麼寧願養著那一家好吃懶做的人、挨著白眼還要留在這裡。
陳嬌的媽媽只是嘆氣,說道:“媽已經老了,折騰不動了,你走吧,千萬不要像媽這樣,找個夫婿沒房住。”
所以,陳嬌擇偶的第一個條件,就是看對方有沒有房子住。
要是一家幾口都擠在一個破房子的,轉身都轉不開的,她絕不會多看兩眼。
如果是家裡是好幾兄弟的,她也不願意。
最好就是那種獨生子的,或者是有個姐姐但是已經嫁出去的。
像李憲這種有個妹妹剛成年的,還沒嫁出去的,其實她一開始也不願意接觸。
無奈李憲追得緊,她又發現,憑她的條件,想要找個富豪,她又怕人家不誠心。
找個誠心的,又怕對方沒本事。
找個有本事的,又怕對方瞧不上自己。
至於相貌,她倒是無所謂。女人的美貌,那是錦上添花、雪中送炭。
男人的外貌,越是長得好看,他的本事就越減一分。
像李憲這種,有本事、看得上她、不嫌棄她的學歷、又不嫌棄她嫌貧愛富、長得還算端正的男人,恰恰好。
就像以前讀書的時候,她就相當於那個偏科的人,其他科都差,只有一科好。
要是兩個偏科的人在一起,那就是兩個瘸子互相扶著走路。
要是她想找學霸,對不起,人家學霸看不上她。
李憲呢,不是學霸,但是也不是偏科。他是全優生。
一個全優生看上一個偏科生,那還不夠嗎?
太夠了。
陳嬌知道自己再挑,就過了這村,沒了這店了。
就連身邊的七大姑八大姨,前前後後介紹了不少人給她,到了最後,無線可牽了,只好問道:“大姑娘啊,你到底想要怎樣的?”
正所謂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這幸虧李憲自己送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