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子儒見子夜臉色已經有些沉了下去,想來是和他一樣,也想到了報案之人就叫馮世勳,案發地點的那個房子,也是馮世勳的房產。

組織了下語言這才接著道:“丁家三小姐是個性子強硬的,雖然嫁給馮世勳後一直未有所出,但也從來不準馮世勳納妾。

案發地點的那個房子,是馮世勳買給外室住的房子,馮世勳的外室還不只這一個,北二十三街還有兩個,其中一個已經為他生了個兒子,另一個現在也已經身懷有孕。”

這就是個人渣。

“鄭清玉所訴為實?”

馮子儒失望搖頭:“證據不足,屬下已查過鄭清玉所說的馮方魯,據大司馬府中之人做證,馮方魯在案發前幾天就已經京離進貨去了,所以。。。”

鄭清玉所說的馮方魯讓她去北二十七街這點就站不住腳。一個孕婦一個瞎子只是模糊的聽到有男人吵架甚至打了起來,這對鄭清玉一點幫助也沒有。

至於看到鄭清玉被衙役抓走的那個婦人,也僅是能做證鄭清玉不是從樂於巷出來而以,至於鄭清玉是否清白,賣魚婦人自己都說不清,更別提做證了。

“被害人家屬呢?”

這次回答的是鄧彪:“回爺話,被害人是京外八亭村的方老二家唯一的老姑娘,方老二前面生了四個兒子,四十幾快五十了才生下被害人這個女兒。

家裡苦巴巴的過著,但對唯一的老來女全家都很寵。

據屬下的人所查,被害人被方老二家寵得太過頭了,而且愛財老想當舒服的少奶奶。

被害人是在兩年前出嫁的,當時還挺風光,不過上個月突然有一天,方老二家的幾個兒子全拿著‘武器’說要進京去討說法。”

“討說法?”

“是,八亭村有個小夥子就在北街的一家酒樓裡當小二,他經常碰到被害人,也認識馮世勳,有次趕廟會碰到馮世勳帶著個女人還抱著個男孩,三個人像一家子。

他好奇就跟了一段路,聽到馮世勳抱的孩子喊馮世勳爹,他將這個事兒回村後告訴了方老二一家。”

難怪隔壁的孕婦與瞎老太太會聽到男人的打罵聲,這應該就是方老二一家跑來‘討說法’了。

其實也可以理解,依打探來的訊息,方老二可是把女兒風風光光的嫁出去的,記住,是嫁。

什麼叫嫁?

三媒六聘,五禮九節,樣樣少不得的這才叫嫁。

方老二一家是自認將女兒正兒八經的嫁出去的,這一聽到說女婿在外面有子女人還有了兒子,可不得上門找女婿的麻煩為女兒\/妹妹撐腰?

但有點奇怪啊。

竟然說方老二一家這麼寵這個女兒,那怎麼女兒死了都這麼些天了,竟然方老二一家都沒一個人冒個頭?

難不成這個寵只是字面意思?

子夜正想著呢,外面就衝來一個衙役,伏耳到門口的護衛那兒,然後護衛進來的腳步都比平日急切了不少。

“爺,刑部門外有人來鬧,說是被害人家屬,來求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