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寧有種乎(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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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肖瑩聞言便道,要不就由她親自走一趟吧:“叫連翹依然帶著刁婆子和阿醜的兩個小徒弟陪我去。”
原來肖瑩既已是將近四十歲的年紀,又打算今後就跟著韓淩過了,她也便清楚得很,她這輩子恐怕再無子女緣,也再做不得母親。
現如今正好有這麼一個孩子、馬上就會沒了親爹親娘,那祝太太就算不會被祝正方牽連,必也不會收養這麼個孩子,由她將孩子收下豈不是正合適?
肖瑩也不在意這孩子身上究竟流著誰的血——一個不滿三個月的孩子還能天生就被爹孃教壞了不成?
錦繡卻是沒想到肖姑姑竟有這份心,只因對方就算想要收養孩子,也不是非得陳月枝與祝正方這個女兒不可。
只不過再想到她只要叫人將那孩子接了來,將來也必得替那孩子打算一二,若是由肖姑姑收養了,倒也連著今後的難題都解了。
她就一邊點頭答應了,一邊卻也不忘提醒肖姑姑道,姑姑可得想好了。
“左右容府這麼大的家業,也不是養不起一個小丫頭,姑姑若是實在在意她的出身,也不用勉強自己。”
錦繡並不信什麼天生骨子裡的壞種這個說法兒,而是更信後天所受的教育。
很多人之所以被冠上天生壞種的名頭兒,還不是爹孃本就滿肚子壞水兒,養大自家孩子時也沒給灌輸什麼好東西?
雖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說法兒至今也在流傳,那也終歸不是正統之言,她也得將該說的說到了不是?
肖姑姑畢竟是個古人,也便應當比她更相信骨血之說,否則這時代也不會分外講究嫡庶之分了。
肖瑩笑著擺了擺手:“你也不用勸我,我既是張羅要去接她,便是已經想好了。”
“只是我既要將那孩子接了來,總不能帶著她繼續住在馨園,還請錦繡你在我走之後幫我張羅張羅,看看後宅有哪個小院子能借我帶著她暫住幾個月。”
……錦繡便在肖姑姑帶著連翹走了後,就去找付媽媽商量起來,商量著能不能將那同軒館西邊的偏院借給肖姑姑住一住,也就是杜鵑還在三房時、曾經住過的地方。
“媽媽也不用怕這事兒驚動我母親。”錦繡笑道。
“我母親既是早就知道肖姑姑的為人,像她們這樣的出宮宮女也都喜歡收養些孩子,到時只需將那孩子的真正身世瞞著我母親就好。”
付媽媽卻是依然有些猶豫,只因她當年既然就是華貞的陪嫁,她在陳家時又怎會不認識那個陳月枝。
那若是等得肖姑姑將那小孩兒接了回來,那孩子卻越長越像親娘,華貞豈不是也會生出懷疑?
到得那時她難道能跟自家郡主講,說那陳月枝早兩年被陳家嫁了個管事,與丈夫一直在京中負責陳鶴與另外幾個江南派的官員聯絡,期間卻給祝正方做了外室,還為此殺了親夫?
還是她能告訴自家郡主,那陳月枝為了替她與祝正方生的女兒謀求個好出身,便在大半夜跑到容府來,意圖陷害自家三爺?
“那孩子眼下可還沒有三個月呢。”錦繡笑得不行:“就算她越長越像親娘,怎麼也得再大些吧?”
到那時就算肖姑姑還住在容府,華貞也早就將這一胎生了下來,還用怕跟她說些實話就動了胎氣?
付媽媽這才笑起來道,三小姐說得有道理:“再說那陳月枝雖也伺候了郡主幾年,她那會兒才多大年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