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手下留情的意思,這七八個人沒有一個不明白。那就是直接解決了,扔山裡喂狼。

雷宇天怎麼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的頭兒說一是一。頭兒要肉瘤男他們死,雷宇天就算想叫肉瘤男他們活,那也沒用。

他們的頭兒本就是該槍斃十回的人了,只是一直躲開著法網,成為漏網之魚。一旦哪天真的落網,手上多酒糟鼻一條命跟小酒糟鼻一條命,並沒有太大區別。反正都是一個罪該萬死。所謂亡命之徒,無非就是他們這樣。

雷宇天也不再多說,不再把酒糟鼻的事放在心上。就好像,他壓根就不知道酒糟鼻剛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事實上,就算他去阻攔,也根本不可能阻攔得了這瘋狂的五六個人。

雷宇天只是默默在心中念著母親孫月的名字。念著這蒼天之下的定律,一切為惡,必有惡果。

又等了一會兒,駱健、阿卡喘著氣跑了回來。

“山裡樹太多,不太好追,被兩個狗東西給跑了!”駱健喘氣道。

“算了,趕跑就行。你們幾個接下來要打起精神來!再往裡走,還不知要遇上什麼情況,我可不想人沒走到山洞,先被人給綁了。多防著點!”雷宇天倒沒怪駱健他們。

“中飯別在這做了。帶上東西,換個更穩當點的地方再停下休息做飯吧。”駱健又吩咐眾人。

一行人背上東西,跟著雷宇天,繼續往山洞存在的方向摸進。

繼續找到一個相對平緩的地方,這次大家更為謹慎,所有人散在周圍,將雷宇天包在中心。山泉也不由雷宇天帶領去,而是雷宇天說了大致方位,另外派了人去打。

這次總算風平浪靜地打到了水。淘洗了米,火也生著了,煮起飯來。

“你們繼續待著,我弄點現成的野味給大夥開開葷!”駱健突然翻了翻包,從裡邊取出一把弓弩來。

不遠處的樹上落著好幾只鳥,樹下還不時有野雞飛起。

“老駱,用弓弩還不如用槍來得快呢!”有個家夥似乎起了同駱健一較高下的心思,手往褲腰那掏,結果,換來的是駱健對之狠狠一瞪眼。

“你是不是二百五?想叫槍聲引人過來?還嫌盯上咱們的人太少?剛剛追那兩個狗東西都沒用槍,你打只鳥就用槍?收起來,那玩意是關鍵時候保護大哥用的!”駱健教訓對方。

雷宇天聞言向被美稱為二百五的家夥腰間掃去,果然見到衣服被撈起的那一瞬,露出了烏黑的槍柄來。

那還只是隨身攜帶的手槍。雷宇天沒估計錯的話,在他們那堆的行李中,一定還有著更具威脅的武器,比如狙擊槍。

只不過,不到關鍵時刻他們根本不會拿出來,甚至壓根就不想讓雷宇天知道他們的武器。

現在,雷宇天更加能夠確認這八個看起來普普通通的家夥,背景著實不一般。已經可以確定,餘生海請來的團夥絕非一般團夥,而極有可能,便是傳說中夜鼠的人馬。

敦哥一直只是猜測,說餘生海很可能與行蹤不定的夜鼠有勾結。如今,雷宇天覺得這個猜測的正確率接近百分之九十。

駱健罵了二百五之後,將弓弩瞄準一隻野雞。離弦之箭飛射而出,野雞沒來得及叫喚便應聲倒地。

立刻有人跑上去撿來野雞。沒一會兒,火堆上飄出野雞的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