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瓊粵城的人都知道,現在的知府大人已經連任了三屆,呆在瓊粵都有十一年了。

剛開始兩年的時候,知府大人還是很敬業的,到點上衙,當天要辦完的案子沒辦好,他就不下衙。

後來考評上不去,他就開始懈怠。時至今日,知府大人已經疏懶到三天兩頭的不上衙門來。就是來,那也得日上三竿了才會姍姍而來。

高捕頭出了大堂,扯過來一個跟他比較合拍的衙役,交代道:“這位姑娘非比尋常,厲害著呢,我懷疑大人都對付不了,你們可得小心伺候著,千萬別惹到了她,知道麼?”

那衙役有些不以為然,覺得那個乾瘦黑黑的小姑娘,沒高捕頭說的那樣恐怖。不過他看高捕頭神情極為慎重,態度急切而誠懇,便將信將疑的應了。

待高捕頭走後,他這才親自去泡了衙門裡備的最便宜的茶,叫人到廚房討了一點糕餅什麼的,將高捕頭的話轉告給在大堂職守的衙役,才去辦他手頭上的事情。

這些年,雖然知府大人懈怠,不過下邊的人該幹什麼還是得幹什麼。民間多紛爭,他們這些小兵小卒可不得衝鋒陷陣,為百姓排憂解難。

若非知府大人還督促底下的人為民辦實事,只怕這個瓊粵早就亂成了一鍋粥,說不定百姓都造了反。

等到高捕頭將睡眼惺忪,官服都沒穿好的知府大人佟瑞壽拉到衙門時,衙門大堂裡外早就擠滿了前來看熱鬧的周邊百姓。

十幾年了,他們都不曾聽到鳴冤鼓的鼓聲,今兒竟然有人不怕死敲響了打鼓,他們肯定不會錯過這樣的熱鬧。

當年最後一個敲響鳴冤鼓的人,直接被那三十板子打得連狀都沒告成,便直接嚥了氣,嚇得大夥兒再也沒人敢去碰那一面鼓。

沒錯,大華朝的律法確實有這麼一條,但凡敲了鳴冤鼓的人,只要一進了衙門就得先吃三十殺威板子。

田有幸也才剛剛從圍觀的百姓口中得知這件事,便問離自己最近的一個衙役。

“你們怎麼不打我板子?還是這板子得等知府大人親自下令?你們這板子要怎麼打?是拖出去外邊打呢,還是當堂打?我聽說打板子得把褲子給脫了,是不是真的呀?”

田有幸是真好奇,畢竟前世今生三十幾年,她還從沒經歷過這些。

那衙役一臉見鬼的模樣,心道你都不知道有這麼一朝,怎麼就敢敲了那面鼓,還把鼓給毀了呢。

不過他現在倒不用再回答田有幸的問題,因為知府大人已經敲響了驚堂木。

“來著何人,竟敢妨礙公務,還敲了那鳴冤鼓。來人,將這大膽狂徒給本官拉下去重大五十大板。”

知府佟瑞壽好不容易喘勻了氣,這才才中氣十足的下了命令。

喜歡空間之三生有幸請大家收藏:()空間之三生有幸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