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老人與狼(中)(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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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森眉頭緊鎖:“這和我們有什麼關……”
話還沒有說完,就被西蒙斯揮了揮手攆回了肚子裡,看起來這個老遊俠非常感興趣:“聽他說完。”
“但有一個冬天,我順著她的足跡追逐到湖畔,看到她被一群狼給撲到了,那麼兇狠,毫不留情。那些牙齒尖利的畜生一口撕碎了她的喉嚨。她那麼痛苦地叫著,那些狼在吸他的血。那麼美麗的生靈,被侮辱了,被毀滅了!
“我當時很憤怒,拿著刀想上去把那些狼一個個都捅死!但那些傢伙朝我嚎叫,那聲音那麼慘,一個個骨瘦嶙峋,像是要餓死的樣子……我很疑惑……為什麼我並不覺得他們那麼邪惡?狼不是父親說的那麼壞,他們很餓,只想要活下去。
“我是個獵人,我可以殺死他們。但我沒有理由用道德宣判他們死刑,即便他殺死了那麼美麗的品種——這就是生命的輪迴,再美好的,也有走向終結的一天,再醜惡的,也有存在的意義。
“我的朋友,你見到的,未必是你見到的。你所希望的,未必是歲月的選擇……我在等待,森林選擇我的命運。”
他在說什麼,西蒙斯不一定很懂,但他知道,這些不是廢話。
他和萊森帶著士兵離開了那個獵人小屋,風在周遭打轉,並不結實的木屋看上去歪歪扭扭的,隨風搖擺一般顫動著。
也許一頭野豬,也許一次山洪,也許一次兵匪路過,也許就是一個石子落下的小小意外,剛剛說話的一切都會變成一片廢墟,老獵人生命留下的痕跡無法辨認,變成過去微不足道的一粒塵埃。
對於歷史來說,提哈是塵埃,諾德入侵是塵埃,不可一世的斯瓦迪亞也是塵埃。
守護塵埃的,也許就是更小的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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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聲音在多恩腦海裡響起,在拼命抓住他最後的理性:“不要回去、一定不要回去!在那裡留下,除了死沒有選擇!”
多恩沒有停下,那雙腿簡直不像自己的一樣。為了趕速度,他甚至把保命的盾牌都丟掉了,只拎著一把劍,向著塞塔村狂奔。
路上踢中了石頭,多恩一個踉蹌倒在地上,整個前腳掌都像是被鋸掉了一般痛得失去了知覺。他甚至可以想象鞋子裡的指甲斷掉,血順著腳趾縫聚類到鞋底。
那種鑽心的疼,他不在乎,一點都不在乎,他知道,當那把諾德人的斧子劈開雅各布的腦袋的時,那個對誰都很好的老兵油子,一定更疼。
他不能放棄莎莎,不能,絕對不能!多恩,這個拋棄了戰友和信仰計程車兵,又像最勇敢計程車兵那樣,拎著劍向塞塔跑去。
多恩覺得自己真的蠢,自己已經背叛了一次,聖神給了自己悔改的機會,卻偏偏要背叛第二次。
那個傻乎乎的小孩子,什麼也不會,什麼也打不過,什麼都信,更糟糕的是什麼都吃。他已經不敢想象,自己離開後,莎莎的日子將會變得怎麼樣。
那個又笨又醜的小東西,會不會被人欺負,會不會被迫去吃屍體上的蛆蟲……即便是混在逃難的人群中也不見得是什麼好事,那種窘困,斯瓦迪亞人對待同胞,未必就比殺人不咋眼的諾德人好到哪裡去。
“嗚嗷~~嗷~”突然間,多恩隱隱約約聽到,狼的叫聲在靠近塞塔的樹林中迴盪,那群夾著尾巴的的狗東西在纏繞著某個獵物,也許是人、也許是其他的野獸什麼的跑進了村子裡。
多恩不在乎那是什麼人,還是什麼怪獸,他只只知道他的腦袋像是一個快開鍋的水壺,熱氣頂在頭蓋骨上,他冷靜不下來了。
他呼喊著軍隊裡學到的什麼亂七八糟的口號,他也不知道自己嘴裡唸叨的究竟是在為誰而戰,把那單手劍雙手拿在手裡,瘋狂地衝進村子裡,一群氣喘吁吁地野狼聚攏在莎莎的屋子外面,他能聽見小女孩的低聲啜泣聲。
“該死。”多恩想到那隻兔子是新鮮的,還留著血,狼順著血味找到了莎莎。他揮舞著那柄並不鋒利的鐵劍,像是一道不停息的旋風般衝了上來。一隻野狼想要上去撲咬,被他一劍捅進了嗓子眼裡攪了幾攪,也就軟趴趴地死在地上了。
“不要怕,我來了!不管發生什麼,都不要出門!”
不遠處,狼的嚎叫聲提醒了一些原本不會往這個方向注意的人。
西蒙斯停下了腳步,看了看同樣把手放在劍柄上的萊森,沉悶地說道:“有人……我們去看看,應該是倖存者,或許我們可以幫些什麼。”
萊森有些疲憊了,但加快了步伐,帶著那些步兵呼哧呼哧跑了起來:“這有什麼意義呢?我們救了一個人,總還是會有十個掉下腦袋。”
“嗯……原本要死十一個的,這不是很有意義的嗎?”西蒙斯的神情很認真“我的妻子孩子是一些好心人,他們在天堂裡,會很高興我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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