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禪達女人……遲早會害死我們。”

克溫村的村長坐在自家屋子裡面,無奈地看著對面那間茅草屋上面,又一次升起了氣味異常的濃煙,心中剎那間再次如同一萬隻那啥馬奔騰而過:“蘭頓伯爵把這個惡魔留在村子裡,真是罪過!願天主寬恕他的靈魂!”

他人老珠黃的妻子忙碌地收拾著午飯過後的殘羹剩酌,把孩子們攆到屋子裡面睡覺。這個家庭主婦和大多數斯瓦迪亞女人一樣,對丈夫的話百依百順:“看來領主挺喜歡這個禪達女人的,為啥不把她帶走去城裡啊?”

村長用牙籤颳了刮自己沾滿黃漬的門牙,在女人的大屁股上重重拍了拍:“禪達人是異教徒,城裡有主教……那些牧師他們會把這個嬌滴滴、一身軟肉的惡魔送上火刑架!也有可能,這個禪達女人被沒收,從此以後被扔進主教的房間裡,嘖嘖,別小看那些地中海牧師,他們侍奉女人的能耐,比侍奉神強多了!”

那個黃臉婆把村長的手半推半就地挪開,臉上透露出滿足的笑容,那張容顏慢慢被時間沖洗的臉,現今看過去還是有幾分當年可愛的俏皮的影子:“好好好,我的西蒙斯就是懂得多!”

轉過身去,繼續忙碌著收拾家務。西蒙斯苦笑著摸了摸自己手邊的柺杖,還覺得自己還是不要添亂的好。

克溫村的村長西蒙斯,今年四十有餘,看他的面孔就能知道,這是一個經歷過風吹雨打的男人,是一個真真正正和死神擦肩而過的戰士。

然而實際上,西蒙斯是這個村的傳奇,他的故事一直以來,是克溫村老少婦孺茶餘飯後永恆不變的主題。

在年輕的時候,西蒙斯曾經在北方的土地上,以一個冒險者的身份遊走四方。沒有人知曉他來自哪裡,也沒人知曉他是不是貴族。

總之不知出於何種目的,西蒙斯沒有攜帶證明自己身份的旗子,也沒有貴族標繪。就像是流浪漢那樣無拘無束,卻又像大家族的貴紳那樣懂得禮貌。

他騎著一匹黑色的旅行馬,揹著祖傳的古劍和一面單薄的圓盾,跟隨著不同的隊伍,不求富貴名利,甚至可以不要佣金,單純是為了冒險而冒險。

那放蕩不羈酷酷的樣子,曾讓很多少女怦然心動據說有貴族小姐時刻準備著為他私奔,但他拒絕了,一個人忠實著屬於男人的浪漫。

他跟隨著的,有時是一支傭兵,有時是一個商隊,有時是一隊賞金獵人。

這些刀頭舔血的漢子喜歡西蒙斯加入他們,這個年輕的小夥子,能夠熟練的使用單手武器和騎兵複合弓,而且吃苦耐勞,經驗豐富,甚至可以擔當免費嚮導。

只有傻子,才會拒絕這樣的人。何況西蒙斯的嗓音就像是吟遊詩人吹噓自己那樣,值得一萬次雷鳴般的掌聲!可以想象,這個年輕的冒險者,日子如何滋潤不已。

但是很長一段時間,人們沒有看到西蒙斯的身影。直到在那一次……有人看到西蒙斯和一群十惡不赦的綠林強盜鬼混在一起。那時候,人們以為這個在雪原追逐狐狸的獵人終於為了錢,走上了不歸路,再也不看不到他飄逸的遊俠身影了。

那群足有三百多人強盜團,像是蝗蟲一樣掃蕩了很久,每次人們都能看到西蒙斯坐在他的旅行馬上,得意洋洋。他從來沒有參與過戰鬥,卻一直堅定不移地跟著這些強盜。

有人說他每次都在為強盜帶路,不用親自動手動手,卻抽成最好。那些綠林強盜像是狗一樣服服帖帖的,他就是這些人的耳目。

那個時候,窩車則、薩格斯和提哈的城牆上貼著他的通緝令,吟遊詩人都不再歌頌英雄的詩篇,和性格暴躁的北海民眾一起痛罵這個叛徒,可笑的是,偏偏罵的最好的那位,掙得最多。以至於在很長一段時間,薩格斯一帶,西蒙斯成了罵人的話。

但很快就傳來訊息,那群強盜的首領被人釘死在一次劫掠中,剩下的嘍囉們在為了戰利品自相殘殺中分崩離析。

然後,綠林強盜西蒙斯,因為某些傻子都知道的原因,順理成章地加入了那支險些被殲滅的商人隊伍。他的勇敢和智慧的美名,在一路上傳播到了田野和村莊。

那是一群勇敢的諾德人,在敵我比例一比五的情形下,這些北方的大漢舉著盾牌結成盾牆,硬生生抵住了長弓手的漫射,付出了巨大的傷亡後,終於幹掉了近一半的狗雜碎。

他們的首領叫做:普拉·史蒂夫,西蒙斯只要一看就知道,是那種只有死了才會倒下的硬漢。當西蒙斯把劍從強盜首領脖子上抽出來的時候,這位北方人毫不猶豫地向西蒙斯伸出了手,邀請他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