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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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飛逝,二〇一〇年五月中旬的一天,粟春雨收到了一封由言謝本人親自遞來的情書。
那一刻,她體會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曲線運動——慌張和暗喜的情緒被拋擲到最高點又急劇落下,感覺並不好受。
情書不是言謝寫的。
說起給粟春雨寫情書的人,其實她是有過一面之緣的,便是她早操遲到的那天早上,騎單車撞到她的那個男生。
男生叫李明義,是高二年級文科8)班的體育委員。
說來也是巧,自從那次偶遇之後,李明義的視野中便總能搜尋到粟春雨的身影,課間操的時候,上體育課的時候,值日的時候,就連去廁所的時候也能遇到。他覺得緣分真是不可思議,在撞倒她之前,他的印象中從來沒有過這號女生的存在,有了一面之緣後,即便是在人潮攢動的課間操,他也能一眼發現她的身影。
在李明義的眼裡,粟春雨總是安安靜靜的,不吵不鬧,不會過分跳躍,也不過分冷清。她似乎不怎麼喜歡交際,身邊沒什麼朋友,來來回回的,都是那一兩個女生;她好像也不怎麼喜歡運動,上體育課的時候只在一旁看著他們班上的同學打籃球。
李明義覺得,這個女生真是溫柔,是他喜歡的型別。有了體育課的交集,李明義透過打聽,知道了粟春雨的名字與她所在的班級。
以李明義多年寫情書的經驗來看,送情書的人最好是與被告白者相識。一來對方更能接受這種突如其來的刺激;二來,即便對方有意拒絕,但礙於熟人的面子,至少不會當面拒收,情書得到回覆的機率也要大一些。
令他發愁的是,他找不到那個適合去幫他送情書的人。
高三的學長、學姐他倒是認識很多,這高一的學弟、學妹嘛,他還真的沒有認識的。
然而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他堅信,只要他肯動腦筋,辦法總是會有的。
為了找到合適的送情書的人選,李明義開始忙前忙後,不僅要探聽高一14)班的課,還要留意誰跟粟春雨相熟。
最後,他選中了言謝。
那是一個晴朗的星期三早上,太陽剛剛衝破雲層,在天際露出紅紅的笑臉。
或許是天亮的格外早,早操還沒有開始,操場上就已經熱鬧非凡。操場旁邊的籃球場內,一群男生正在揮汗打球。
言謝也在。他除了冬天懶了一點之外,天氣熱起來之後,還是格外熱愛運動的,於是早早地就騎著腳踏車來到了學校。
由於場地有限,李明義和班上的幾個男生進入籃球場的時候,已經沒有場地供他們運動。
他和大家商量了一下,決定乾脆分一下組,和別的班來一場友誼賽好了。
然後他就去找了彭峰。
畢竟是與高二文科8)班一起上過體育課,彭峰自然對李明義感到很面善,便同意了他的請求。
還有什麼能比運動一場更能快速拉近距離的事麼?沒有!
李明義在心中暗自竊喜,打籃球的時候便格外禮讓。但他顯然小瞧了高一14)班的這一群小孩兒,尤其是小瞧了言謝和周家名。這倆人一聯手,他們班很快就落於下風;在彭峰的籃板助攻下,他們班的劣勢更加明顯。
短暫的一場切磋後,文二8)班輸得心服口服。雙方友好地互相恭維一番,又自報家門,相約下次再戰後解散。
言謝正抬手從籃球架上取下校服,忽然被人拉到了一邊。
他一邊用校服隨意地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一邊不明所以地看著李明義:“有事麼?學長。”他自然也聽見了他們自報家門,這才禮貌又疏離地尊李明義一聲學長。
李明義嘿嘿地笑了笑,左顧右盼片刻後,忽然從校褲的口袋裡抽出一封信,遞給了他。
言謝擦汗的動作停頓了一秒,更是不明所以。
李明義見狀,連忙道:“我叫李明義,文二8)班的體育委員。事情是這樣的,之前有一次我不是不小心撞到了你們班的慄春雨同學嘛,我就想寫個道歉信。但我自己去送信吧,怕被人看到,誤會是情書,到時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就不好了。你跟她一個班,你幫送的話,就沒有那麼突兀了。言謝學弟,幫幫忙了。”
聽清他的來意,言謝不由地在心裡哈了一聲,想說,原來當初那個撞倒粟春雨的冒失鬼就是你啊;又嗤笑一聲,心道:能不能有點文化,那個字念“粟”好嘛。就你這樣的文化底蘊,先補好課再來學大人寫情書吧。
他沒有接那封被說成是道歉信的情書。他的視線在粉色信封上逡巡,什麼樣的大事是值得專門寫一封道歉信?還是拿的粉色信封。這種欲蓋彌彰、掩耳盜鈴的事居然有人把他當成了傻子?
言謝心底有些惱,面上卻半分不顯,反而饒有興趣地衝李明義挑挑眉頭,一副看破不說破的樣子。
李明義不好意思地撓撓頭,“那什麼,真的是道歉信。”
見他死鴨子嘴硬地不肯承認,言謝也樂得裝糊塗:“既然是道歉信,那我去遞恐怕有些不合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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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他只有收情書的份兒,哪裡幹過幫別人遞情書的活兒?還是一個不熟的高年級男生。他可沒有這個義務幫忙。
李明義像是沒有聽出言謝話裡的婉拒,一臉地諂媚,軟磨硬泡道:“合適合適。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咱們三個人也算是有緣分,你就幫幫我吧。”
聞言,言謝卻在心底冷笑,幫你?老子又不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