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的當事人否認對原告方芳施實了強『奸』,他們只是同學,同學之間的感情和磨擦皆屬正常情況;其次,據我的當事人描述,當時在雜物間見面後,原告是拒絕了他的表白,但在得知他的家庭背景後,卻改而勾引我的當事人,最終與我的當事人發生了關係。”

“事後原告試圖勒索我的當事人,但被拒絕後便惱羞成怒的將此事公開,並誣陷我的當事人。基於這一事實,我請法院在查清真相的基礎上判令:駁回原告一切訴訟要求,宣佈強『奸』事實不成立,原告應公開向我的當事人道歉,澄清我的當事人的名聲,並賠償被告精神損失費十一萬元整,此案的訴訟費用也該由原告方承擔。”

“胡說八道,根本就是胡說八道,法官大人不要相信啊!”

“這怎麼可能,小芳是我看著長大的,她一向很乖巧懂事,怎會去勾引別人?”

“……”

被告律師王飛剛剛發完言,旁聽席的方有財等親友團就憤慨的吼道,法庭之上一時聲海如『潮』!

審判長微微皺眉,重重的敲了敲錘子,道:“肅靜!肅靜!”

法庭安靜下來之後,審判長才繼續道:“接下來進入舉證辯論環節,請原告方先出示證據,後由被告方提出質疑或提交反駁證據,以此類推。”

馬致遠立即站了起來,拿起桌上的一份檔案,遞交給了審判長。

“法官大人,這是一份a市第一人民醫院的檢驗化驗單,其中醫院在原告的下體提取到了被告的殘留物,證明被告強『奸』罪行是事實且成立的;此外,原告身上有多處被被告掐紫掐腫的痕跡,由此更可以證明,被告是在武力脅迫的情況下完成對原告的人生侵犯!”

說完,馬致遠眼神示意原告方芳『露』出這些證據。

但方芳始終只是十六歲的少女,難免有些擔憂害怕,稚嫩的臉上憔悴而蒼白!

她先是看了看法庭上的各異目光,然後才咬牙撈起衣袖,並把衣服的領子放下來。

只見在她白嫩的手臂上、脖子上赫然有很多處淤青的痕跡,這些都是罪證,觸目驚心,歷歷在目!

這時,法庭上突響起一聲微弱的輕蔑笑聲!

迅即,王飛緩緩站了起來,反駁道:“法官大人,基於我的當事人剛才陳述的事實,是原告勾引了他,所以能在原告下體找到殘留物實屬正常;不過,原告身上的清淤到底是怎麼來的,目前還沒有確定的定論,也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存在武力脅迫,所以在證據基礎不堅實的情況下,我不認為這些能夠成為實質的、有力的證據!”

“哼,王飛,你難道還想說這些淤青是原告自己弄上去的?”馬致遠冷冷反問。

“並不排除這個可能……”王飛從被告律師席走了出來,說道:“法官大人,為了證明我所說的這種可能『性』,我想問原告幾個問題。”

審判長推了推眼鏡,道:“同意,被告律師請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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