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殺!殺!殺!

兵者兇器也,非萬不得已不得輕動,動則毀天滅地,生靈塗炭。

這是儒家思想所不倡導的。

可是也有該出手時就出手的說法,到了緊要的關頭,就是軍人們大展身手的時候了。

現在這種局勢和場面,他們就是國家利益的最後保障,是大明在侗區能否站穩腳跟的催化劑。

此一戰,不光是單純的殺人那麼簡單。

救出格吉魯,跟侗區和談,繼而改土歸流。

這牽涉到政治的意圖,別人不知道,就算是大多數的明軍,他們也是沒有那麼高的思想。

但是,鄭長生是心中有數的。

局勢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也只有這一條路可以走了。

如果不打疼,甚至來說不殲滅阿氏家族的力量,侗區是沒有一個真正的平穩過渡的環境的。

你們阿家不是自認為狼兵天下無敵嗎?

那好,老子就把你們的狼兵打翻在地,使勁的摩擦。

打到你痛,打到你服為之。

三百來步的長度,隨著明軍錦衣三千營的步步緊逼,已經漸漸的在縮短兩軍之間的距離了。

從三百步打到一百步的時候,後面明軍的弓箭手發威了。

八百弓箭手,隨著一陣梆子聲響起,弓弦震動的嗡嗡聲就像是無數的蜜蜂一般,鋪天蓋地的覆蓋了下來。

本來被打急了的狼兵方陣,在狼兵隊長的組織下,奮勇反抗,他們不斷的向前衝擊。

可是,卻無法突破明軍的火槍陣的打擊。

好不容易,組織了幾百號人,準備冒著槍林彈雨衝上去肉搏的時候。

明軍的弓箭手又跟上來了。

一百步的距離,加入不算上傷亡,一直跑的話,也就是幾十秒的時間。

這段時間,弓箭手正常的情況下,可以射擊五到八次,也就兩軍相接了。

可就是這八次的齊射,加上火槍手的火力,一百步就是一段死亡禁區。

無數的人被弓箭和火槍射翻在地。

根本就無法跟明軍接陣。

俗話說,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饒是阿家的狼兵,在冷兵器的戰場上威武雄壯,無人能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