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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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出公司大門的時候我特意看一眼手錶,快十二點了,夜空陰沉,尋不見一點兒月色和星光,我把衛衣的兜帽拉至頭頂,從褲兜裡摸出個黑色口罩戴上,勾著背穿過前庭和花壇,走到空蕩蕩的大街上。
這個時間依然營業的飯店不多,我就近找了一家大排檔,點了些夜宵,在角落裡的小矮桌邊坐下,關掉手機,防止待會兒經紀人打來。我現在不想和任何人說話。
腦袋木木的,種種念頭混亂地糾纏。我想,是嫉妒作祟嗎?我不甘心,不願永遠屈居在燕今身後當他的綠葉,讓聽眾提起我的時候只會一笑而過,統稱為“那個彈吉他的”,我費盡心思編寫的每一首歌曲甚至都比不過他在鏡頭前那張好看的臉。
我就是不甘心。
飯端上來了,我便低下頭專注地吃,不想其他。既然鐵了心要拆夥,我還管燕今做什麼。
他有什麼意見和不滿,我又何必在乎。
吃完飯我沒有立即回錄音棚,而是在外面漫無目的地轉悠,去街心公園裡走走,到廣場上的花壇邊坐一會兒,偶有晚歸的路人經過,看不清我的臉,也認不出我是誰。
等我逛到淩晨一點半,估摸著燕今差不多已經離開公司回了住處,寫歌製作這些方面不歸他負責,他沒必要留下來熬夜。
冷靜下來想想,剛剛一時沖動把樂譜撕了,我大概得通宵把它重新編出來,不然會耽誤整首歌的製作進度。
我乘著上升的電梯,兀自嘆息。
這一言不合就尥蹶子的狗脾氣也該收斂收斂了。
錄音棚裡果然沒人,燈卻都開著,好像預先猜到我會回來似的,我關上門,特意裡裡外外地晃了一圈,確實沒人。
燕今走了。
窗戶開著,風吹散了空氣裡殘存的煙草味。我來到調音臺前,看著攤開在上面的幾張紙,是被我撕壞的樂譜。
碎片有大有小,褶皺的邊緣很難嚴絲合縫地對接,但仍被長短不一的透明膠帶強行粘合在一起,皺皺巴巴的,勉強能辨認出上面手寫的音符,以及右下角的幾個小字。
“別鬧了。”
是燕今的筆跡。
“我認錯。”
我站了一會兒,把紙拿起來又放下,想了想,還是將它妥帖地收進胸前口袋裡。
粘得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