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倆散了吧。”

印象裡我已經不止一次這麼對燕今直言:“這麼裝下去,總有一天要穿幫的。”

他顯然走神了,目光放空,自顧自地塌在椅子裡抽煙。我跟他說過一萬遍不要在錄音棚裡抽煙,我討厭焦油的味道。他聽且聽了,就是不改。

我皺著眉頭用手扇去臉前繚繞的灰霧,等不到他表態,感覺耐心正一點一滴流逝。幸虧他了解我忍耐的極限,在我瀕臨爆發之際回了一句:“只要你還能裝,我也能裝,就穿幫不了。”

我嚥下一口氣:“你哪來的自信?”

“事實如此。”

他說的不假,像公司一直以來反複叮囑我們的那樣,人前必須演的像,無論人後關繫有多僵。我們營造出來的友愛氛圍是工作內容的一部分,是商業包裝和設定需要。

但諷刺的是,我們的官方形象與真實情況幾乎完全相反:燕今本人並不斯文溫柔,他抽煙喝酒,渾身惡習,性格囂張任性,誰都不放在眼裡;而我也不靦腆內向,我脾氣極差,不善與人交流,暴躁得像個一點就著的炸藥包。僅僅因為我們的長相給人的直接觀感“應該”是看上去那樣,公司便讓我們壓抑本性,還美其名曰“提升自我修養”。

我忍了三年,實在忍不下去了。

“我受夠了。”我把手裡一摞樂譜狠狠摔到調音臺上,宣佈:“我要退出。”

“別啊兄弟?”

見我想走,燕今終於有所動作,他掐滅煙站起來,搶先攔在我身前,堵著門打算說服我,可我知道這絕不是他本意,和言語相悖,他看我的眼神都露骨地流露出嘲諷:“不就一首歌的事兒麼。”

我瞪著他,寸步不讓。

“你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吧,我唱就是了……你怎麼寫我怎麼唱,真的,都依你,行嗎?”他哼了一聲,手撓撓後頸:“這麼點兒事兒就值得你大動幹戈……成熟點兒,遲生,看清形勢。”

他打了個哈欠,耷拉著眼皮,居高臨下地看我,表情似笑非笑,話說得刺耳至極。

“我都沒說受夠你,你反倒先受夠我了?”他說:“自我感覺太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