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小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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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海浪音樂剛剛拆分出來,用的合同還是永春娛樂的,年限是八年。
劉浪從人事主管手中接過合同看了看,心想資本家都是吸血鬼,這把藝人一鎖就是八年,也太慘了點。
“把這個年限改成五年吧,其餘歌手之類,都照此辦理。”
對劉浪想當然的指示,人事主管實在忍不住了,抗聲說道:“別的大公司,有很多籤的是十年呢!”
所謂店大欺客,滿懷夢想的菜鳥小白們,憧憬著簽約進入那些大公司,從今往後就能星光璀璨,前途一片光明。
現實會教他們做人,不止一個成名成腕的藝人,在媒體面前聲淚俱下的哭訴,說公司壓迫太狠。
已經成名的都是這樣,那些什麼都沒有的菜鳥小白們的待遇,就更別提了。
根據小道訊息,沒名氣的小藝人,拿的也就是普通人的薪水。
劉浪不管那些,一擺手說道:“我們就要做業界良心。”
良心個鬼!你這樣搞,剛把人培養出來,人家就合同到期,跑掉了!
人事主管心中吐槽,覺得這公司只能中午辦公了,因為早晚要完!
不過人家老闆願意怎麼玩,都是他的權利,只能照辦。
合同弄好,小周簽字之後,人事主管拿去一看。
周董,起這種名字的,一般都是父親姓周,母親姓董,不知道這個小周是不是這種情況。
劉浪處理完這個小插曲之後,就把這事丟在腦後,忙起了買房的事情。
賣十二花神杯的錢,都投入了公司,買房只有先按揭了。
不過首付百分之三十,劉浪不想動茅臺股票的那五百萬,於是又拿出來一根‘百年野山參’,去找了同人堂的趙老先生。
“哎呦,小劉這路子野啊!又搞到一根珍品。”
趙老先生拿著放大鏡,滿臉驚歎的看著盒子中的人參。
等趙老先生鑑定完畢,劉浪沒有給他算溢價,只要了六百萬。
不過這也是劉浪最後一次往外賣百年野山參了,這玩意市面上近乎絕跡,賣多了肯定會引人懷疑的。
找來房東大媽,劉浪和她跑了兩天,把所有的手續辦好。
付款三百九十萬,按揭九百一十萬,十五年期,房子就改姓劉了。
高興!
真高興!
劉浪興奮的在空曠的客廳裡手舞足蹈。
另外一位租客,看上去三十多歲,其實只有二十六歲的碼農,在房子交易前,就被房東大媽給趕走了。
房東大媽見劉浪真的把房子買了,直誇他年少有為,要給他介紹物件,把劉浪嚇了一跳。
還相親?
我都快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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