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從永春娛樂拆分出來,成立了單獨的音樂公司,名叫海浪音樂。”

劉浪簡單的介紹了一下情況,接著問道:“你還會寫歌?”

“是的。”

青年小周從挎包裡掏出幾張皺皺巴巴的紙張,恭敬的雙手遞給了劉浪。

劉浪接過來稍微看了一下,詞曲俱全,還有編曲的方向,建議使用的樂器等等,是完成度很高的曲譜。

歌詞意境還不錯,於是劉浪說道:

“你唱歌肯定是不行的,不過我看你寫歌倒是有些靈性,不如這樣,你加入我公司的詞曲部,作為一名詞曲作者,薪水也不低,你看怎麼樣?”

“好的。”

小周連連點頭,再找不到工作,他就要露宿街頭了。

大老遠的從臺島省跑到魔都來,如果找不到工作,然後灰溜溜的回家去,怎麼能對得起養育自己的父母,殷殷教誨的老師呢?

如果不能留在魔都,回到臺島省那個偏遠的省份,今後也不會再有什麼出息了。

“老闆,我寫的這些歌,公司能不能付錢購買?”

小周看看劉浪的臉色,小心翼翼的提出了要求,他家庭環境並不富裕,這些年來學習音樂,花光了家裡的積蓄,現在既然找到了工作,就急需變現,讓那些嘲笑自己的小夥伴們看看,我不是不務正業,現在有出息了!

劉浪想想剛才人事主管的態度,覺得讓公司掏錢購買這些曲譜,估計夠嗆。

他雖然作為老闆,可以強行下命令,但是既然把公司運作交給職業經理人,就要相信管理團隊的能力,如果什麼事情都隨意插手,估計就像是那些任人唯親的家族企業一樣,把企業搞得一團亂麻。

不過年輕人也需要鼓勵,反正劉浪也不缺這點小錢,他想了一下,說道:

“你說個數,如果價格合適,我就個人買了,以後說是我自己寫的,耍帥泡妞也能用上。”

現在市場上買歌,有名氣的詞曲作者會要求籤訂有後續收益的合同,一般在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而沒名氣的只有直接買斷版權,也有公司想包裝旗下的歌手,連署名權一起買斷的事情,說歌曲是旗下歌手自己寫的,比較有噱頭,利於炒作。

小周本來是不打算賣署名權的,畢竟這些歌曲都是自己耗費了大量心血寫出來的,但是最近的遭遇讓他明白,沒有名氣的菜鳥小白,根本沒有人權。

人家的事情那麼多,連多看你一眼的功夫都欠奉。

如果不是遇到這個好心的老闆,自己手上的就只是廢紙而已。

小周猶豫了一下,咬咬牙說道:“每首歌買斷一萬,如果連署名權一起買,那就要……兩萬!”

寫歌這個事情,作為毫無名氣的作者,淘寶上一搜一大堆,幾千元,甚至一兩千元,都有人願意做。

但那是指寫歌詞,弄些似通非通的句子來忽悠人,作曲就不行了,至於編曲,談都不要談。

劉浪看看手裡的紙張,挺有感覺的,於是點點頭,說道:

“可以!不過你要簽署保密協議,以後這些歌就是我寫出來的了。”

小周聞言,彷彿就要失去自己十分寶貴的東西一樣,但是生活所迫,只有咬牙同意。

看著小周簽完字,劉浪心情舒暢,於是笑道:

“走,我帶你去辦入職手續。”

帶著小周到了人事部,劉浪交代給小周辦理入職詞曲部,人事主管不由直翻白眼,心想這個鄉巴佬唱歌都唱不明白,懂什麼寫詞作曲?

看來這個老闆,不懂行還亂指揮,這個公司離倒閉不遠了!

當然,人事主管還不會傻到當面頂撞老闆,他掏出鑰匙,開啟旁邊的鐵皮檔案櫃,從中拿出了藝人簽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