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奕也是納悶兒了,這個拗相公還真特麼是拗相公。

如今的歷史已經讓自己折騰得面目全非了:

燕雲都姓宋了,大遼皇後都拐回來了。

唐宋八大家裡,有三個都給老子行過謝師禮了。

範師父都長命百歲了,而趙禎不但開始有血性了,連兒子都有了。

四朝權相文彥博被他調教成了“文扒皮”;三朝首臣韓琦被他打斷了腿。

英宗皇帝連宮門都沒進,就被踩沒了。後面神宗、哲宗,還有大才子宋徽宗和他那倒黴兒子欽宗也一併沒影。

可以說,大宋朝能變的基本上都變了個遍兒,以後是什麼樣兒,唐奕自己都不知道。

可偏偏就是這個王安石……

偏偏就是這個王安石!!!

特麼是真拗,都這樣兒了,你還能把“青苗法”和“募役法”弄出來?

唐奕還是很服氣的,服氣到恨不得扒了王安石的皮。

……

……

可是,話說回來,唐奕為什麼對這個“青苗法”和“募役法”反應這麼大呢?

很簡單,如果讓唐奕用一個詞來形容這兩個東西,那就是——

喪、心、病、狂!

沒錯,就是喪心病狂。拗相公的崇高理想和童話般的政治思維,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了。

能在一千年前的北宋想出這兩個法案的人,絕對是天才,思想絕對超前。

但是,能把這兩個法案付諸實施的,絕對是蠢材,腦子絕對有包。

咱們一個一個的說。

先說青苗法。

《宋史》原文:“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

大體意思就是:以各州常平倉所儲穀物做本錢,每年青苗之季,也就是農桑的時節,為了確保農民不會因為無錢耕作,而荒廢或者出賣土地,則以國家的名義向農民借貸,並收取“低額”利息。

高明吧?

此法從表面上看,當真是好辦法。

一來,讓常平倉裡死水一般的存糧活動起來,不但發揮了應有的效用,而且還能給國家掙點利息,實現了創收的目的。

二來,農民有錢耕種,就不會出賣土地,有效地抑制了土地兼併的加速。

夠先進吧?

這可是一千年前的大宋,有點後世助農貸款的味道吧?

啊呸!

唐奕一口老痰淬王天真臉上。

先進個屁!

想法很先進,可是放在一千年前的大宋來實行,那就是愚蠢。

首先,是這個“低額”的利息——“出息二分”。

這裡不得不說點題外話,後世的史學家常說,華夏各個朝代的更疊大多死於土地兼併,是有一定道理的。

百姓失去土地,就等去失去了生活的根本,是什麼事兒都幹得出來的,掀翻王朝統治自然也就成了活命的選項之一。

那麼,土地兼併的根源是什麼呢?農民傻嗎?一過不下去就把飯碗賣了?然後去玩命?

不是的,土地兼併的根源,其實就是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