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通告能有多快,我就不說了。

我還沒到公司呢,這熱搜就炒起來,等我進了辦公室,新一輪的掐架開始了——其實正常人多,但沒辦法,他們對網際網路上那些腦子不好使的人格外沒辦法。一些營銷號,或者是準備賣營銷號的,就在網路上散步極端訊息,比方“電影不好看,該殺!”、“我單方面宣佈,不喜歡大神的人都是神經病!”之類的話語。搞得路人互相掐架。

我安靜地看了一眼,把手機摁滅。

世界漸漸離我遠去了。

老王拿著稿件過來,啪的一聲,撞到門板上。

“靠!”他叫了一聲,資料夾落在地上,“你發什麼呆啊,幫我撿一下!”

老王揉著臉,顯然剛剛撞得很痛。我沒辦法,從旋轉椅站起來。

“這是什麼?”我撿起資料夾問道。

“影視音樂海外發行計劃”,這是映入眼簾的大字。

“哦!不是《梁祝》的電影音樂很火嗎?有外國廠家找到我……”老王揉著臉說。

《梁祝》穿越前多有名?

咱不多說!估計九成人都斷斷續續聽過節選——也就是《化蝶》那一段。但又有多少人聽過26分鐘的完整版呢?大概只有真正的愛好者。

當年這首曲子,愣是在上世紀50年代戰勝《大鍊鋼鐵》的選題,被一群學生創作出來。

它運用多種手法,甚至用樂器來隱喻各個人物,小提琴是祝英臺、大提琴是梁山伯、管絃樂代表了祝父,相互交融,互相迸發,一層層遞進,一層層成全,時而鳥語花香,時而鐵騎銀瓶。呈現部、展示部和再現部,長亭惜別、抗婚、樓臺相會、哭靈、哭訴、投墳——

當然,普通老百姓不明白這背後有關技巧的東西。

但這絲毫不影響普通人對它的喜愛。

好聽!

感人!

這就是老百姓的真實感受。

然而好的音樂如果放入影視劇中,沒有相應的劇本來配,那就貽笑大方了。

在這一點上,徐克就足夠牛了!

他不單單隻用《梁祝》中《化蝶》那一段的音樂,而是真正地尊重原曲,讀懂它們,糅合進電影。

相比之下,現在的導演可做不到這點。

他們更傾向把好聽的音樂重複無數遍,也不看合不合適。

而徐克的引用則符合當時的劇情。

無論“十八相送”還是“英臺抗婚”,哪一段都很精彩。

在這種情況下,電影是難題。

音樂復刻那就更不用提了。

我是個音痴,老王算是個麥霸,這時候又學了些音樂,自然成天湊在劇團那邊,陪著嶽老師折騰。

期間他無數次跟我打電話抱怨。

但我愛莫能助,也不能理解他的處境。

好在折騰了許久,總算有了結果。

“現在有海外公司找我們求發行!”老王志得意滿地把檔案拋我面前。

我抄起資料夾翻了兩頁:“英文?”

“……”

“如果發生糾紛,打官司的所在地定在哪裡?”

“……”

王明後無言以對。

他最後抓狂地說:“不要太計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