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第2/4頁)
章節報錯
趙駿的臥底工作到底是都做些什麼,又怎麼會跟周覺山有所牽連,這件事說來話長。
大約是在十二年前的東枝市,趙駿剛剛從緝毒警察轉型成見不得光的臥底,他的上級領導告訴他,緬甸有一夥走私玉石和木材的商人涉嫌與跨境倒賣軍火有關系。
趙駿接收到的任務就是設法潛伏進這個走私團隊,徹查這個團夥的真實背景及幕後操盤者。
趙駿想盡了各種辦法,出沒在那夥人常出現的地方,那時候丹拓還小,柴坤很看重他,因為他會說漢語有利於跨境談判,但是柴坤疑心重,並沒有給他任何特殊待遇,所以成功潛伏進去後的前兩年,他也一直都只是在做十分普通且低階的工作。
轉折點,在於柴坤和丹拓那時候還在與政府軍合作,無法進入南撣境內,他還記得那時候東枝市有一個很出名的地下錢莊供外來人口洗錢,趙駿就經常跟著幾個更高一級的馬仔一起混入南撣地區,偷偷地到地下錢莊裡想方設法地套現、投資。
那個地下錢莊,其實就是周覺山之前口中的酒店,內行人都知道是個錢莊,只是外行人看不出來,才會被外表的酒店模樣矇混過去。
趙駿與周覺山的重逢,也就是在一次洗錢的行動中,他無聊到後門抽煙,兩個人在後門撞見。
起初,趙駿為了掩飾自己的真實身份抵死不承認,一口咬定周覺山認錯人了。但是無奈周覺山的毅力和決心太強,他甚至提出要向當地警局報案,趙駿走投無路,又怕被錢莊裡的馬仔撞見,最後只能認了。
相認後,他也並沒有告訴周覺山自己當時的身份,只跟他說他是因為沒臉回中國所以才留在這裡,他讓周覺山不要洩密,不要告訴任何人他還活著,周覺山同意了,還給了他一大筆錢,讓他跟他隨時保持聯系。
緬甸這地方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周覺山家族有錢,勢力龐大,趙駿哪怕是有心想躲,但他一個整天需要替老大跑腿的馬仔,日常拋頭露面,又能夠跑到哪兒去。
很快,趙駿被一個緬甸小子識破身份的事兒在不到兩天的時間內便傳入了他的上一級行動指揮官那裡。
他面前擺著兩條路可以走。一、迅速離開當前所在的走私集團,撤離緬甸,任務宣告失敗,同時,組織上所有的前期鋪墊與支援工作一同宣告前功盡棄。二、同化周覺山,讓周覺山進入組織。
理所當然,趙駿選擇了後者。
於是,他開始主動與周覺山保持聯系,開始用現代文明的教育來給周覺山傳遞一些新式的思想,他教給他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都是以軍隊的思想模式為準則的,而後的一年,周覺山讀了緬甸軍校,再之後,趙駿便再沒有接收到上一級給他下達的其他有關於周覺山的任何指令。
這些年來,雖說兩個人鮮少見面,但有關於周覺山的大事小情趙駿基本上也都知道,周覺山自從在軍校畢業之後,他就一直留在學校裡當高階教官,如果他沒記錯的話,周覺山還曾經辭職過一段時間,緊接著去了一趟泰國,回來後就空降到南撣邦軍第三團被吳四民親自認命為上校級團長……
上級下達給趙駿的有關於周覺山的新任務指令也是從那時候才又銜接上的。
他們讓趙駿聯系周覺山,與之合作,共同徹查柴坤丹拓集團跨境走私一事。
而剛巧,這時的柴坤丹拓集團已經放棄了跟原有的政府軍的合作,轉而開始和南撣邦軍進行密切交往。
趙駿不知道周覺山的突然空降是否與集團內部的合作轉變有關,他對此疑慮了很久,但趙駿的接線人,也就是他的上級行動指揮官一直對此秘而不宣,只單方面通知趙駿——周覺山已經同意與他們警方合作。
總之,跨境走私一事,不管對哪個國家和地區來說,傷害的都是普通百姓的利益,惠及的都只是那幾個集團頭目和商業巨鱷。周覺山願意配合他們鏟除這些不法分子,趙駿當然欣慰也高興。
只不過他也會擔心,柴坤和丹拓這二人不容小覷,畢竟趙駿秘密潛伏了這麼多年,哪怕他已經爬到了二當家的位置,他卻也依然沒有搞到證據能證明究竟誰是這起軍火走私案件的始作俑者。柴坤是一個疑心極重的人,周覺山又頂著一個南撣邦軍團長的身份,一旦事情敗露,那將會引得柴坤丹拓與整個南撣邦軍反目,屆時,影響到南撣的利益,以吳四民的為人,他定然不會輕饒了他……
人說伴君如伴虎……
趙駿想想,看向周覺山,壓低了嗓音說道。“等柴坤丹拓的這個案子處理完,你就想個理由,卸了你那個團長的軍銜,帶上在思,咱們一起到中國生活。”
緬甸可不是宜居的國家,這裡太危險,販毒、走私,危機四伏。趙駿會抓緊時間調查,周覺山就不要急著暴露,他會盡可能地透過保全他進而去保全在思。
周覺山明白趙駿的意思,他兩指夾著煙,用食指彈了一下多餘的煙灰,斂著眉,若有所思,低低地“嗯”了一聲。
無論如何,先應下再說。
否則趙老頭也不會放心。
趙駿順著繩子往地上爬,“貨船快來了,你怎麼辦,是留下來驗貨還是回去找在思?”
他叼著煙,跳下箱子。
“得走。”
“走吧,柴坤和丹拓過一陣子應該也會去南撣邦軍軍區。”
“那你呢?”
“八成也會去。”
“在思想見你。”
“我知道。”趙駿是過不了心裡這道坎兒,他還急著想把手上的事兒先處理幹淨。再者說……“能不能見在思,我還得過問一下上級的意思。”
雖然從原則上來說,在思是趙駿的直系親屬應該不會洩密,但是法律上不吃這套,體制內也不吃這套。
一個死人又活了……這件事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