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你講那個故事時,是不是已經知道,小泉光的事情是我做的了?”

她如同閑聊一般開口,語氣裡滿是好奇。

“是的。”花梨點頭,解釋道。

“事實上由於某些原因,我隨警方調查了全程,在確定了經常來店裡的水野小姐是醫生時,警方就基本上鎖定了您。”

“因為在此之前,有一名證人指證,用其身份資訊所辦的電話卡,就給了一個氣質特殊的似乎職業是醫生的女性。再鎖定您之後,警方還特意把您的照片拿給那位證人看,對方很確定就是你拿著那張電話卡。”

“而之前就已經推斷過,小泉不會無緣無故的進入我的店裡,只能是有人專門提過這件事,然後根據一位證人的證詞,他在某個時間段接聽的電話最可疑,這通電話就是你打過去的。”

一下子說了這麼多,一時間還調整不好邏輯,花梨也只能忍受自己亂七八糟地把事情都說了出來。

對方能聽懂就行了,這種時候不需要糾結那麼多。

“再有你藏起來的藥物佐證,就是你,小泉光的情人,造成了他的死亡……但很可惜,他死於花粉症,如果你刻意要逃脫,找一個優秀的律師就能把對自己的影響降到最少。”花梨歪了歪頭,語氣很無奈。

然而水野澤美卻因此笑了出來。

“你在賭,從我在花店裡想和你談談開始,你就在賭我的良知。”她笑著道,這幅模樣比起以前冷淡的表情又或者那時糾結無措的樣子好看太多了,“你就那麼確定我會在根本沒有關鍵證據的時候伏法嗎?”

“可是。”

花梨指了指審訊室那邊的鏡子,其實是在指那後面的警員們,她進來之前,包括真田弦一郎、羽田紅葉和目暮十三在內的忙完“少女案”的警官都在那後面圍觀。

“我賭對了不是嗎?要不然你也不可能出現在這裡,被一群人看著和我聊天。”

水野澤美順著她的手指怔怔地看了一會兒,也不知道是在看鏡子裡那個一臉輕松的自己,還是後面的人。

“沒錯。”她輕聲說道,“我得謝謝你,如果不說出來,不自首,我肯定會一輩子都活在這件事裡的。”

“在小泉死之後的幾天手術中,我都處在恍惚之中,雖然沒有産生什麼嚴重後果,但是工作效率被影響卻是事實。”

“讓我背負這麼沉重的事情活著,根本不可能嘛!”

她聲音裡帶著自暴自棄的哭腔。

“不過,你現在已經說出來了啊,雖然做錯了事情,但好歹沒有一錯再錯。”

花梨安慰道。

然後不知道戳到了對方的哪根弦,水野澤美一下子哭了出來。

從小聲地啜泣,到眼淚一滴滴往下落。

等眼淚濕了一片裙子布料後,她才嗚咽地開口:“我是不是不該複仇?”

花梨一時間不知道要怎麼說,她總不能說“你做得很好”吧?

人的性命都應該在法律的保障內,隨便無視法律進行自己複仇,你這樣我也這樣,那豈不是世界就亂套了?人還能安心地活著嗎?

可是隨隨便便否定,又覺得太過冷血了。

畢竟她的家人都是因為小泉的決策失誤而死去的,她一時間陷入仇恨裡難以自拔也是可以理解的。

花梨只能保持沉默,最後還是見她哭得更厲害才幹巴巴道:“你的方法錯了啊。”

……可是不用這樣的方法她又能怎麼辦呢?

她不是沒有告過,法院也不是沒派檢察官去了解過,但那絕對是人類目前還未了解過的物質,就算所有人心裡都知道她父母、弟弟的死亡和小泉化工的失誤有關系——但科學方面證明不出來就不能提供證據,就不能定罪。

法治社會維護制度公正,法官的宣判雖然可以根據個人情感有適量增減,但總體上的程式公正是絕對的,只有證據提交,法院才能根據此給小泉光發傳票。

這聽起來有些殘酷,卻必不可少,要不然豈不是越會哭慘的人就越能佔便宜?得到人心就能操縱結局——這反而更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