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那就是將上吏貪汙錢財的事情告到城裡的大夫,讓大夫來撤了他的官。大夫會因此而賞識我,並且讓我做上吏了。

在假日,我沒有去耕種田地,而是去了絳城城中,去找管理我們這樣的鄉邑的野司寇和郊令。

鄉、野、鄙、郊,都是形容城外的郊邑,直屬領導在都是在城中對這些郊邑進行決策)

獻公在時,城官還不能接待像我這樣的小人,一聽我是要告我的上吏貪賄錢財,反而怒斥我不仁義,將我趕走。

我回去的路上怎麼也想不明白,為什麼城裡的官要包庇郊外的吏,上層的人看到手下做了錯事而不去阻止,反而還侮辱我這樣去告諫的人。

在回去之後,沒多久上吏就知道了我去城中告發他的事情,他將我毒打一頓,並且罷免了我守衛的職位;我這條腿,就是讓他打瘸的。

我瘸腿回鄉之後這裡的人更看不起我了,還管我叫臭腳乙。

我的妻沒有怪罪我丟失了職位,和我一同種田,我雖然行走不便,可還是能夠走路下地,就這樣靠著我們兩,拉扯大了四個孩子。

我的大兒子有出息,和王孫您差不多那樣高大,又會說話,長大之後也當上了守衛。那個上吏已經死去,他的兒子當上了上吏,我的兒子又作了守衛。

那是晉惠公在的時候,城裡郊外有時總會鬧出兵變和匪盜入鄉,可那些守衛和上吏們都沒有阻止,任由他們搶掠,我記得大兒問我:您作守衛的時候也會看著那些匪盜搶奪嗎?我聽聞晉國的律法裡有著匪盜入邑,殺之無罪這樣的話,可是為何我的同僚們和上吏都叫我不要去制止呢?

我說:因為現在是國君剛親政,有些不法的小人就總想鬧出一些動靜來,現在城裡又有亂子,怎麼有空管得了我們這,過段時間就好了;像這樣的情況只是小打小鬧,這不也是沒搶多少東西嗎,就讓他們拿一些又怎麼樣呢。

可是我沒想到,我說的過段時間沒有挺過去,匪盜就再次入鄉,而且偏偏第一個搶奪的就是我這一家。”

此時的乙花白的鬍子上已經沾了不少的淚水,他一邊訴說一邊用他那粗製的葛布衣袖擦拭,黑紅的臉面蒼白了不少,眼眶也紅了一片。

“匪盜踢開了我家的大門,用刀戈逼問我家的存糧,我的老妻不願意告訴他們,因為那樣搶走之後家裡就再也沒有東西過日子了。可是那匪盜惱怒之下竟然拿起器械就在這裡動了手。

我的三個孩子和妻子死去,我也因為被劃了一道暈了過去。等我醒來之後發現我的大兒也沒了,這個家全都沒了。

我向要那些守衛和官吏們說個清楚,為什麼沒有保護好我們這些郊民,可那上吏說我沒有死去,這也是因為受到了他們的護佑。

那時起我就不想出門,也不想耕種了,只想著去往黃泉和家人相見。

我怕刀戈,也怕疼痛,上吏也說我不能死,我死了之後就沒人能指證是哪一些匪盜親手殺害我的家人。他給了我一大筆錢,而且還讓人時常送些時米過來,我就那樣活了下來,只等著有一天官人能夠抓住匪盜。

可是三十年過去了,這些人還能夠抓住匪盜,或許是因為忘記,或許是那些人已經死去。

自文公親征之後,晉國變得清明,文公手下的官吏給又給了一筆錢。可是我就像您所說的那個自封在井底的蛙,除了自己之外什麼也都不知道了。我又成了鄉人的笑柄,他們說我是不出門的怪鳥,可我這幅模樣,還有這樣的殘缺,您看我能夠出門嗎?

我怕死,又怕丟人,又想能在有生之年能夠看到抓到那些匪盜,所以我還活著。每一年戴著頭巾和斗笠偷摸的在城北買陳米和豆苗,豆苗在屋子裡種著,吃點東西餓不死就能活下去了。

我的門開著一半又何嘗不是為了那些官吏能在有一天告訴我匪盜已經抓住又或查清他們的碑墳,我好去吐口唾沫。”

“誒,我這一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