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則負責馮雲山的保護工作;對中華復興會所轄百姓的保護;對各類案犯、奸細間諜的抓捕緝拿,以及對敵人的破壞與暗殺活動。

教化部,則負責教化中華復興會中兄弟和所轄百姓,發展教育和醫療衛生。

工匠部,則負責佔領區的一切建設,發展房屋、交通、水利、礦場以及其他設施。

所有聖教會眾,自動轉為中華復興會會員。

本來,馮雲山只想將聖軍編制整編改革一下,但隨著他與手下的討論和自己的思索,發現不改編聖教,便無法改編在聖教基礎上成立的聖軍。

聖教的改動,影響實在是太大,但馮雲山已經意識到,隨著太平軍的進一步攻佔南京城,建立起穩固地太平天國地方政權,依照洪秀全和楊秀清兩人的性子,遲早跟原來的歷史上一樣,會實行一些天怒人怨的民間政策,尤其是禁止百姓有私有財物,所有一切要上交聖庫,以及滅絕一切其他宗教、焚燒一切其他書籍的行為,導致民心大失。

因此,馮雲山決定改組聖教,與將太平天國名聲徹底搞壞的洪楊等人劃清界限。

反正,理由已經找好了,天地會“逼”著自己這樣做的!只要給自己一些時間,發展起來,便徹底不用與洪楊兩人虛與委蛇。

緊接著,馮雲山又宣佈,廢除原來的“太平聖軍”稱號和一切聖軍有關編制、職務,設立“中華討虜軍”。

馮雲山將中華討虜軍軍制,在採用後世普魯士和北洋軍閥三三制軍制的基礎上,又稍微做了些修改。

隨後,馮雲山頒發了《中華討虜軍編制章程》。

《章程》首先規定了討虜軍的軍制。

最基層的軍隊編制為班,最大編制為軍。

由下往上依次為班、排、連、營、團、旅、師和軍。

《章程》規定,中華討虜軍由中華復興會唯一指揮,會長馮雲山是最高統帥。

為加強中華復興會對討虜軍的指導,連以上的建制單位,都必須成立分會,由上一級建制單位指派會員擔任專職指導員,協助主官抓好軍隊的軍事建設。

連、營級設對應級別的指導員,團級以上設中華復興會執行委員,簡稱執委,主官本單位內的中華復興會內部事宜,負責本部官兵的晉升、提拔等,位高權重,僅次於團長等職務。

班:士兵10人,加上正副班長,共計12人。

排:三個班為一排,加上正副排長,共計38人。

連:三個排為一連,每連設立連部,含連長、指導員、副連長、司務長、傳令兵和醫護員、文書等人,並且每個戰鬥連都還配有8人的炊事後勤班,人數總共在130人。

營:三個連為一營,每營設立營部,含營長、指導員、副營長、傳令兵和文書,還有5人編的營警衛班,共400人。

團:三個營為一團,每團都設立團部,含團長、團執委、副團長、團副執委、團參謀長以及幾名傳令兵和文書,還有直屬團部的警衛排38人,偵查排30人,2個醫護班20人,共1300人。

這是標準步兵團的編制。另根據武器裝備和戰鬥需要,成立特殊作戰任務的炮兵團、工兵團、輜重團等編制,人員則根據具體需要。

旅:旅又分為甲等旅和乙等旅兩種,甲等旅含四個團,乙等旅含三個團。

旅部內有旅長、旅執委、副旅長、旅副執委、旅參謀長、副參謀長等人,並在旅一級編制中設立參謀部,分為作戰組、情報組、作訓組、軍需組等,內有幾十名參謀,負責整理戰鬥情報資訊,為旅長提供資料並提出作戰建議,由旅參謀長主管。

旅部內還設有直屬的警衛連、偵查連、傳令排、醫護班、炊事後勤班等。

甲等旅約5700人~6000人。乙等旅4500人。

另外,還預留混編旅的編制,等日後中華討虜軍中有大量野戰火炮後,在甲等旅中再加入炮兵團、爆破連、工兵團等編制,屆時,混編旅將達到8500~人的規模。(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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